评论:面向中等收入者经适房才有意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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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面向中等收入者经适房才有意义
2009年04月03日 13:48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月1日,在武汉举行的一次经济论坛上,经济学家茅于轼再次把冒头对准经济适用房。他表示经适房存在着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购买机会不平等;创造腐败机会等问题,应尽早叫停(《武汉晚报》4月2日)。

  对于经适房政策,茅老已不是第一次提出反对意见,也远不是第一个反对者。尽管如此,他的这番高论还是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并很快被口水所淹没。坦白说,笔者也是反对现行经适房政策的,不过我的理由与茅老完全不同。

  显而易见,不满经适房不能创造财富,是典型的功利主义思维;担心经适房被腐败的权势者占有而干脆一停了之,则是显著的因噎废食思维。用这两种思维来抵制经适房无疑是苍白的。

  我的看法是,经适房或许不该叫作经适房,而应当统称为保障房之类。它最大的弊端在于,过分强调“低收入”的购买资格,无视中收入者(时髦的说法是“夹心层”)长期无住房保障的困境——从这点来说,茅老关于“购买机会不平等”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因此我认为,经适房只有扩大受众范围,将中收入者纳入其中,才有存在的意义。过于强调低收入资格,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对穷人不利。

  全国各城市对购买经适房的条件都有严格限制,譬如规定家庭年收入必须低于多少,收入越少越能通过审批。这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悖论——既是穷人,购房能力显然极小。目前,多数城市经适房单价都在三四千元左右,北京、上海等城市更高。譬如深圳,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其2009年经适房最高价达到5494元/平米,最便宜的也要4541元/平米。算算看,一套60平米的经适房总价应在20~30多万元,如果穷人们拿得出这么多钱,那他们就不是穷人了。去年下半年,武汉、广州等地新上市的经适房销量不到一半,足以说明卖房给低收入者是不太现实的。此前曾有消息说,有些穷人背负巨债买了经适房后,物管费、公摊电费等固定支出就成了巨大负担,更别说有闲钱看病、上学什么的。

  但大量中收入者却有条件消化这些保障住房。这部分人既没能力买商品房,又无资格买经适房或租住廉租房。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也曾呼吁将经适房卖给中收入者,但这一建议很快被叫骂声淹没了。事实上,欧美发达国家也有经适房政策,不过他们的政策门槛比我们低。例如英国,经适房就覆盖了中低收入人群。这种做法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稳定房价,使之不至于有那么多泡沫。

  低收入者买不起经适房,还有廉租房可以选择;在高房价的背景下,中收入者却成了真正“被遗忘的角落”。事实上,面向中收入者的保障房政策,厦门市去年已经开始实施。这种“保障房”的价格比经适房略高,但比市场价要低很多。此举不但避免了保障房乏人问津的情势,也大大提高了政策效率——能使更多的居者有其住,难道不是最大的效率,最大的财富么?

  经适房的门槛再降低一些,其保障意义定会有质的飞跃。至于买不起房的穷人,大建廉租房便是最好的保障途径——这点,茅老却是极为推崇的。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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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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