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出台新政策 安居房建设再提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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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政府出台新政策 安居房建设再提速
2009年09月30日 15:47 来源:太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让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快些,再快些!昨天,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再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速。

  《意见》从完善安居工程配套政策、完善保障资金、加强建设和严格价格管理等几个方面,全面提出了加快安居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也意味着,今后本市的安居住房将更多、更快地推向市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完善配套政策

  《意见》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根据住房建设规划牞在土地供应计划中要予以优先安排;要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中小学教育基金、园林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要保证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多渠道筹集资金

  要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的保障资金,要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清房补交的超标价款和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要实行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加强工程建设

  要把安居房建设提前纳入编制建设计划,各县(市)政府每年至少安排上报10万平方米左右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发改、建设、规划、国土、房地、市政等部门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储备库,确保项目滚动发展;同时,要采取集中新建和分散配建模式,加大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要建立安居房建设的 “绿色通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拆迁、建设等手续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联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除公示时间和省核准项目外,申报手续审批时间不得超过3天。

  继续加快安居房建设进度。对市政府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疏于管理、资金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工程,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严格工程管理

  针对建设中可能遇到的拆迁难题,《意见》要求:要加大拆迁力度,规范拆迁程序,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拆迁、改造过程中各类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对漫天要价、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严肃处理。

  在规范供应机制方面,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规范保障性住房供应程序,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退出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相关链接

  保障性安居工程

  本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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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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