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被拆小洋楼复建周边盖文化豪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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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被拆小洋楼复建周边盖文化豪宅
2009年11月12日 15:19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拆掉的东山小洋楼不仅要复建,广州还打算再利用邻近的烂尾地块,规划一片13幢或16幢楼的“文化豪宅”洋楼群,以保证与周边的协调。昨天,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态,规划局之前考虑不周,感谢媒体的提醒,今后会重新审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执行中的问题,审视如何妥善处理城市发展过程中遗留的各种矛盾。

  9层旧楼或被拆

  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杰星公司已拆除的江岭下街某幢小洋楼,将在近期内复建。此外,规划部门还计划把紧邻的原天心药厂地块利用好,规划新建与周边地区风格一致的洋楼群。

  根据规划的两个方案,这一带房屋均以双拼小洋楼为主,辅以部分独栋小洋楼。规划局目前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16幢方案,即拆除周边的一幢9层高楼,把整片地区进行规划建设,确保风格协调,但预计拆迁成本较高;另一个是13幢方案,不拆除9层旧楼,成本较低,但由于小洋楼大多数不超过三层,整个片区建成后,这幢旧楼鹤立鸡群,会影响周边景观的协调。

  之前审批确实有缺憾

  有关负责人表态:规划局在同意拆除小洋楼的审批过程中,考虑不周全。

  近期,规划部门进行详细调查后确定,媒体报道的3幢历史建筑,确实位于广州市杰星实业有限公司住宅楼开发项目征地红线内。该住宅楼项目用地原为天心药厂旧厂区,因“八五”环保搬迁计划筹资技改,广州天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广源工程公司合作开发原来的旧厂房地块,1994年征地,1997年获批建设3幢按9层设计的商场、住宅楼工程。

  至今,原两开发单位在这个地块上,只是完成了地下室部分的建设,整块地属于烂尾地。2004年,杰星公司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取得了该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局根据法院裁定以及项目“烂尾”多年的事实,在2004年办理了规划用地更名手续,并于2005年延续原规划许可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后来,杰星公司经市国土房管部门批准,接手延续前面留下的拆迁。拆迁所涉及的历史保护建筑共3幢,其中临江岭下街的1幢遭拆除。也就是说,开发项目早于2006年出台的《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而《保护规划》出台后,存在与法院裁决和历史情况的矛盾。为尊重法院裁决的严肃性,并出于盘活“烂尾地块”、改善城市景观等考虑,规划局作出了延续历史审批的决定,现在看来,这样的考虑是不周全的。 (记者蒋铮 唐晓玲 陈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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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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