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购房10天房价跌14.7万 业主录音举证"不降价"

2008年10月14日 08:5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王华(化名)夫妇购买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房子仅10天,因楼盘宣布降价,房价缩水14.7万元。在与开发商协商退房或给予相应赔偿未果后,王华夫妇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降低购房单价和贷款金额。

  昨日,北京首起业主因房屋降价状告开发商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庭。王华提供的售楼小姐口头承诺房价不降的录音证据成了辩论焦点。

  业主  当庭播放两份录音

  今年5月10日,王华夫妇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近90平米的两居室,套内建筑面积单价22986.17元/平米。

  10日后,王华夫妇得知该楼盘房价普降近2000元,自己所购房屋缩水14.7万元。

  因认为签订合同前,售楼小姐曾保证过该户型不降价,王华夫妇以欺诈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昨日,王华的丈夫袁先生和律师一同来到法庭,开发商一方则只有一位代理人。

  袁先生提交了用录音笔录制的两份录音,分别是2008年6月15日下午,他与售楼代表丁小姐的当面谈话及与销售主管赵先生的电话录音。

  两份录音长约半小时,当庭播放。袁先生以此证明对方曾在签订合同时保证,相同户型的房屋不会降价销售。

  袁先生说,他们知道降价是在5月19日,6月15日的录音就是为留做证据。

  开发商 录音未确认谈话人身份

  对于袁先生出示的录音,开发商代理人表示,不能确认录音中的谈话人的身份。且录音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录音中的谈话也没有指向具体的商品房项目。

  该代理人说,售楼代表为开发商委托的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就算曾向袁先生保证不降价,也仅属于个人私下沟通,不能代表开发商。袁先生夫妇购房应该对风险有所预计,“如果房价涨了,开发商是不是也要向业主要差价呢?”

  庭后,袁先生说,原预计10月31日交房,现在因为存在纠纷,贷款还没有办下来,希望法院能尽早判决。

  录音内容

  袁先生:你们说不降价,可10天不到的时间……

  售楼代表:对,对,不好意思,可现在这事也发生了,我们也觉得很意外。

  袁先生:当时你们应该把风险告诉我啊。

  售楼代表:这个房子都卖得很好,我卖了四五套。其实包括我自己,到现在也不理解这件事。我特别理解您的心情!

  袁先生:如果知道会降价,绝对不会签的。当时你说的啊,我的朝向,没有可能降价……

  售楼代表:是是是,是我的问题。房价降这么多,我也是第一次遇到。我只是一个小售楼员,没有远见。这是我的失误。但我和开发商说不上话。合同都已经签了……(根据袁先生与售楼代表丁小姐的当面谈话录音整理节选)

  律师说法

  “尽量让开发商承诺书面化”

  昨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事务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提到,购房风险是存在的,合同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开发商依据市场供求调整价格是他的权利。合同一旦签订,就很难更改。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凌芸表示,开发商一般不会更改合同,也不会把不降价承诺写进合同。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开发商有口头承诺,一定要用录音的形式保存下来,或者有证人。消费者买房时可以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将承诺书面化,比如签订补充协议,发生纠纷时则可以作为证据。

  案件回放

  购房10天降价14.7万

  据王华介绍,今年5月10日,他们以套内建筑面积单价22986.17元/平米,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两居室。5月19日,他们得知,该楼盘3居以下的户型普降近2000元/平米,其所购房屋缩水达14.7万元。

  他们起诉开发商,要求将购房单价降至21064.22元/平米,将贷款金额由60万变更为452644元。

编辑:杨威】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