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回应"限价房取消"说 称各地因地制宜采用——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住建部回应"限价房取消"说 称各地因地制宜采用
2009年03月11日 1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1日电 日前有消息称,限价房给取消了,用公共租赁房来取代限价房的政策。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日称,在一些房价高的城市,建设限量的限价商品房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些本来房价就不是很高的地方没有采取这些政策,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去采用。

  齐骥今日就“住房保障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采访,并作出如上表述。

  齐骥称,关于限价商品房的事情,实际现在地方也在做,因为限价商品房的提出是在2006年、2007年,有一些城市房价上涨得比较快,超过当地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一些房价比较高的城市,为了让当地居民能够买得起自己喜欢的商品住房,提出了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附加一个前置的条件,就是你买这个土地,你在销售房子的时候,价格不许超过一定的限度,同时还有户型的限制,这就是限价房的来由。因为是由于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政府限制了价格不能过高,所以这种商品房的供应对象也作了一些限制。

  齐骥指出,限价房出来以后,在一些地方确确实实帮助本地住房困难的家庭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房价的上涨起到了积极平抑的作用,因此我们仍然认为,在一些房价高的城市,建设限量的限价商品房有利于这个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些本来房价就不是很高的地方没有采取这些政策。所以我们认为这项工作,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去采用。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