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买房可以落户,买车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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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买房可以落户,买车呢?
2009年02月10日 11:0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几年前被许多地方采用而后又弃用的“购房落户”政策重回民众视野,并被一些大城市视为拯救房市的利器。北大教授杨开忠表示,京沪等大城市也应该出台“购房落户”相关政策,以拉动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需求(《中国经济周刊》2月9日)。

  资料显示,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可见房地产在经济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出于保增长的目的,出台适当措施救市,已成各地政府的共识。但我们仍需厘清,在救房市上到底应该动用何种社会资源,用到何种程度?

  即便再激进的救市者也不敢说,为了救房市可以动用一切社会资源。照此逻辑下去,那么最大的利器不是“购房落户”而是行政命令。对公职人员,可以发红头文件,强制出资甚至强扣工资购房;对非行政人员,可以效法古代,采取购房送公务员编制的形式。若这样,房市想不火都难。可果真如此,公权是否已经越界,市场规律又到了哪里?而且,其他行业也存在“保救”的问题,我们还能动用什么社会资源来救其他行业?

  房市可以救,但须明确一个前提,那就是公权在社会资源的动用上,应该是有限的有约束的。这一点,在汽车及其他产业振兴计划上,均可见端倪。公权提供得最多的是便利,是引导,而不是随意动用社会资源来为资本服务,更不能把有限的社会资源只简单地用于一个行业。

  当前必须厘清,个别行业、企业的严峻形势到底是背景的原因,还是行业自身的原因?只有明晰这一点,才能制定出符合行业实际的扶持方案。谁也不希望房市垮掉,但“救市”应该建立在房企自救的基础上,建立在对经济形势准确判断、综合考虑基础上。故而说,“购房落户”需要慎之又慎。(毛建国)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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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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