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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资本境外投资新出路 直投细则待定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2日 10:57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给当地民间资本注入了新期望。根据国务院要求,温州将“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这意味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将在温州成为现实。

  对于向来活跃的温州民间资本而言,试水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并非首次。眼下的金融改革,对于温州民间资本意味着什么?体量庞大的资金探索境外投资便利化,将给金融市场监管带来哪些挑战?此举对于人民币国际化具有何种意义?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改革引发了广泛关注。

  个人境外直投细则待定 投资者等待试水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十二项任务”中位列第四的要求是:“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这项被解读为民间资本迎来境外“自由行”的内容很快引发了多方关注。一旦个人境外投资得以实现,将意味着温州人不用再为了境外投资专门开设公司,也不用把手头资金悄悄托付给海外亲友,经过便捷的投资渠道就能直接投资到海外,无疑为民间资本打开了一条便捷通道。

  “外界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很关注,但目前试点并没有正式启动。”温州市商务局局长苏向青说,温州方面拟定了一套细则,具体怎么实施,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开会商定。

  事实上,就在此次“打包”上报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前,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曾在温州低调试水。2011年新年伊始,温州曾宣布开始为期一年的试点,一度成为国内首个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城市。不过由于审批手续等原因,不出半月便宣告暂停。

  根据温州方面当时公布的试点方案,凡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温州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取得因私护照的个人,都有资格提出境外直接投资申请。

  温州此前公布的试点方案还规定,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单次不超过300万美元。如果是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试点期间,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以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温州目前准备的细则,与一年前几乎没有区别,但最终开展个人境外直投的金额、项目等具体限定会是多少,仍然要等待结果。”苏向青说。

【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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