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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规范银保合作

2012年12月05日 07:4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对银保业务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有可能导致较大规模客户投诉或群体性事件提前做好处置预案。

  通知指出,对于保单收益低于预期或出现亏损,有可能导致较大规模客户投诉或群体性事件的,保险公司应至少在保险产品集中满期前两个月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下,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避免争端升级。

  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保险公司应将回访等管控环节中发现的销售人员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情况向相关商业银行反馈;商业银行应将查实存在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违规行为的销售人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记者苗慧)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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