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鼓励境内法人银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2013年04月08日 12:58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2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法人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朱宝琛)
【编辑:安利敏】
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2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法人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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