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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代理和经纪注册资本升至5000万元

2013年05月10日 10:57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保险专业中介注册资本限额大幅提升

  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消息称,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进行修改,将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提升至人民币5000万元,且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据了解,在此次修订前,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则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在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大幅提升至5000万元的同时,也取消了有关申请分支机构须增加注册资本的要求。按照以往的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此后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保监会此举意在继续推进保险专业中介规模化,也意味着提高准入门槛、鼓励支持保险中介机构规模化发展的政策导向正在纳入稳定、规范和透明的轨道。”保险专家告诉记者,为引导保险专业中介规模化发展,提高增量发展质量,保监会近年来一直在进行制度研究和改革,此次大幅提高专业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就是希望能够引导市场形成一些有专业能力、服务网络和业务规模的保险中介机构,从而逐步优化保险市场结构。张兰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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