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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改酝酿自主发行市政债 时机成熟将进行试点

2013年10月24日 07: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呼声再起,温州欲尝试突围。23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温州金改近况,在对温州金改下一步的规划方面,除了落实民资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尽快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等,值得一提的是,会上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透露,“温州市已启动研究发行市政债的方案,一旦时机成熟,将考虑进行试点”。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浙江省政府内部知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温州打算试点发行的市政债正是希望突破额度限制以及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根据温州市自身的财务状况,决定发债规模以及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完全做到自主发行。现在关于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的呼声比较高,包括证监会在内的各个部门也对此进行了研究。一旦发行条件成熟,温州希望能争取到首批试点,这将作为温州金改的后续内容之一”。

    今年7月,财政部将江苏省和山东省也纳入自行发债试点行列,加上2011年首批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至此,2013年内有6个省市被允许自行发债,这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在为将来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铺路。

    不过,根据现行的财政部《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3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这意味着,在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发债规模和偿债仍然需要由中央代办。

    “实际上《预算法》虽然规定地方政府不能有赤字,但是也有规定‘国务院另有批准者例外’,所以,发行市政债其实和《预算法》并不冲突。”中央财经大学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称,“温州融资难问题在全国来讲是比较突出的,但温州也是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温州未来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础设施的升级和扩展,投资需求量相当大。以前温州也推行了很多金融方面的改革实验,最终结果还是不怎么成功。在这个背景下,让温州有更高的自主权,比如自主发行债券,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

    在央行行长周小川看来,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融资,可以借鉴国际上的金融工具,比如资产证券化、市政债等,其中,市政债会比地方融资平台更好。周小川曾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市政债,但是讨论在积极进行中。央行将推进金融市场对于市政债的定价能力,通过定价和评级产生约束机制。”

    有消息称,中央高层曾指定央行提供一份新型城镇化融资的相关方案,央行最终拟定的这份方案中,金融领域的改革措施明确提出了推出“市政债”的改革思路。

    对于市政债如何偿还,周小川认为,一种偿还方式是一般性财政收入,包括财产税;另一种偿还方式则是对地方政府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形式,如公路收费。“财政收入和使用者收费之间的平衡点,给市场融资带来可能性。”周小川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同样认为,目前需要通过融资工具创新、财税体制改革等做出必要探索与突破,打造可持续的城市融资方式“一是市政税,从国际经验看,中国逐步实现从‘城投债‘到’市政债‘的转变是必由之路,而且市政债和财产税的搭配组合,也将有助于解决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融资问题。”巴曙松分析表示。

    不过,随着审计署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到了最后阶段,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增加了地方债务的不透明度,因此,决策层也担心,试点市政债可能会刺激地方政府的借贷欲望,让债务问题更加严重。另外,还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一旦发行市政债,在评级方面,无论是债券发行时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还是债券发行以后的业绩跟踪,都只能落实到城投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上,都无法涉及地方政府,对于债券发行主体很难估量其信用风险,因此,短期内真正落实市政债的发行试点还是有难度。

    长远来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表态称“关键是应该逐步形成一个标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

    “近年来,很多项目债已经接近准地方政府债,但并未正式给其市政债的名头。”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预计,“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实权进一步划分清楚,财政和金融支出责任的进一步划分清楚,地方政府举债将成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政债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影响购买者的投资决策,实际上是用市场的力量来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我认为,如果试点市政债,前期决策层还是会在总额上有所控制,但是控制的额度可能会高一点。”王雍君说。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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