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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

2013年12月13日 09:17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不断认识、探索、深化和发展的过程。日前,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以下简称《报告》),详细回顾了近十年来我国征信业不断发展进步的这一历程。

  专家指出,整体看,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从金融、经济到社会范畴,从局部领域到社会其他领域,从一行业到多行业,从中央各部门到地方的发展历程,其中,还重点突出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实现了从广度到深度的纵深发展。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明确提出把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07年,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召开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落实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急需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2008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承担“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并牵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在人民银行与各部门、各地区共同推动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较为快速的发展时期。

  在此期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范围和内涵也不断扩充。从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金融征信),扩大到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经济征信)。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至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信用建设,既涵盖经济领域,又涵盖道德范畴。

  同时,我国行业信用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人民银行的协调、推动下,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本行业、本部门信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数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本行业与信用相关的信息系统,对管理对象实行信用评价,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部分部门之间实现了信用信息互联和共享,提高了信用信息的使用效率,促进了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

  多数省、市、区也建立了当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部分地方成立了当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定了促进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有效推动了地方信用建设。多数地方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了信用信息的公开,促进信用产品的应用,推动政府信息联网工程建设,实现了不同部门信用信息在地方内的交换和共享。

  在重点领域的推进上,2010年,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近年来,人民银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等方式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235.3万户。实践证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人民银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建设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等形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为1.48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对其中9784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创新农村信用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相关专家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逃废债务、拖欠贷款、偷逃骗税、商业欺诈、非法集资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防范和惩治失信行为,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在谈到未来发展时表示,“未来五年,要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化体系为基础,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征信市场发展为重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这句言简意赅的表述,既点明了未来发展的基础,也指明了发展重点和方向,清晰地勾勒出征信体系发展的未来模板,着重凸现出法制、市场、体系等几个关键词。”来自华安证券的宏观分析师指出。

  具体措施上,《报告》明确,将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发展纲要(2013-2020)年》为指导框架和发展原则,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各地方、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本地方、本行业的信用信息记录,在各部门、各地方信用信息基本分工明确的基础上,记录个人和机构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状况,在此基础上推动信用信息在行业间、地区间的交换和共享。要促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与服务,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在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报告》指出,将选择部分地(市县)作为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新工作模式与方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推进。完善信息征集体系,优化小微企业和农户信息指标体系,加快电子化信用信息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农户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分)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健全小微企业、农户的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对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社会的信用信息服务。

  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业已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征信业的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又充满了各种挑战。我国征信业必将砥砺前行,创造更多成绩。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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