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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允许平台公司发新债还旧债

2014年01月02日 07:5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在审计署公布全国各级政府性债务审计数据后,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于12月31日表示,允许平台公司借新债还旧债。发改委强调,将坚决刹住地方政府性债务无序扩张势头。

  12月30日,审计署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此前提出,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发改委表示,从上述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指标看,尚在合理范围,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总体可控。

  “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针对如何防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落实偿债责任,杜绝出现局部性风险。

  同时,发改委表示,将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加大债务重组力度。因平台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出现缺口,无法完工实现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可考虑允许这些平台公司发行适度规模的新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和未完工的项目建设,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发改委强调,要坚决刹住地方政府性债务无序扩张势头,区分债务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且将尽快出台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不同地区信用水平、负债规模和债务率等风险指标的不同,实施差别化分层次监管。今后,地方政府性债务将被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赵嘉妮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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