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保监会确定险资投资比例 股票等权益资产不高于30%

2014年02月19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9日电 根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于19日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确定了保险投资比例,其中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不超30%。

  《通知》根据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将保险资金各种运用形式整合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个大类资产。

  《通知》还规定了三类比例,不同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首先是监管比例,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投资单一上述资产的监管比例均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单一法人主体余额的监管比例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突破比例的,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

  其次是监测比例,针对流动性状况、融资规模和各类别资产等制定风险预警比例。达到或超出监测比例的,应当规定履行相关报告或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的,列入保监会重点监管对象。

  第三方面是内控比例,制定投资内部风险控制比例,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审定后向保监会报告。

  《通知》还在监督管理中制定了特别监管措施,对于存在重大经营问题、重大投资风险的,偿付能力状况不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本通知及有关规定运用保险资金的,保监会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