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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千万不能漏看免责条款

2014年03月21日 15:0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记者 程行欢

  保险合同像天书?买前看不懂,买后理赔难。实际上,看保险合同条款,就是要看几个关键内容:赔什么,不赔什么,赔多少。

  然而,大部分人关注的是赔什么,赔多少,很少有人去细细查看免责条款。所谓的免责条款,就是保险公司不赔什么。买保险之前看一下保险公司不赔什么,可以迅速判断这份产品咱们究竟要不要买,也可以杜绝出险时的理赔难问题。

  A。免责条款包含两种情况

  一般来说,国内的寿险、意外险产品免责条款主要包含两种:一种是法定责任免除,一种是约定的免责。前一种无论合同是不是约定,都不会赔付;而后一种则要看消费者如何与保险公司约定。

  一、法定责任免除

  这种情形一般很少存在争议。保险法第27条第二款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三款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约定责任免除

  在约定的免责条款中,保险公司会列出长长的一串免责情况,各个公司都大同小异。如寿险常见责免有:保单生效或复效后两年内自杀、主动注射或吸食毒品、酒驾、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故意犯罪或拘捕、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暴乱、武装叛乱、军事冲突(均需国家定性,无国家定性为上述性质的事件,如最近昆明的事件仍需承担保险责任)等。

  意外险除上述一般寿险的免责项外,还增加一些特定的或一般理解上有歧义的免责事项,如:猝死、妊娠(含宫外孕)分娩流产导致的伤害、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行为障碍(按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高风险运动(如攀岩、潜水、蹦极、赛车、特技表演、赛马、驾驶滑翔机滑翔伞等)导致的伤害等。

  B。意外险费率无关免责条款

  有读者问,免责条款和费率是否有关呢?实际上,意外险的费率与险种可承担的责任范围和被保险人职业、日常活动风险有关,与免责条款的关联不大。

  针对意外险产品,风险可分为意外的风险和非意外的风险。并非所有的意外风险保险公司都可保,因此意外风险又再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目前的意外险产品责任免除条款不仅要排除不可保的意外风险,还要对易争议的非意外风险进行明确,减少纠纷。

  C。国外(境外)免责条款远少于内地?

  很多香港的保险经纪人会宣扬香港的免责条款少于大陆,这是由于香港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保险业发达,保险公司承担的道德风险也低。不过,不同国家的意外险产品免责事项的范围有很大的不同,有些国家意外险免责事项比国内意外险多,有些比国内少,不能一概而论。免责条款的设定需根据当地的法律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确定,清晰的免责条款可以减少理赔纠纷的发生,例如猝死是由于疾病原因导致人突然死亡,不属于意外险的责任范围,但由于此类死亡的突发性常让普通人群误解,保险公司根据多方建议,把猝死列入目前在售意外险种的责任免除范围。

  所有在国内销售的保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在推出前均需报保监审批,所以国内各人寿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大体相同(个别公司在不违反保监规定的情况下有微调)。所以外资的保险公司,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保险产品亦需根据我国的法律和监管条例进行免责条款的设置。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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