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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2日 0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18日 北京晚报:银行保安骗储户63万 银行:保安非工作人员

  王某,42岁,河南叶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09年开始担任某银行大兴支行的保安员,主要负责在大厅维持秩序。守着一个运作金钱的机构,王某对其中存款、理财的知识和程序日渐熟悉,并有了自己的想法。

  2012年7月,王某开始利用自己工作之便,以帮助事主购买理财产品、完成存款任务等理由,诈骗银行客户的钱财。截至去年1月,王某骗取了5人共63万余元。

  后事情败露,王某被公诉。去年10月16日,法院对其诈骗一案开庭审理。庭上,王某交代,他先说服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再从银行柜台拿到《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银行基金业务申请表》等单据。给顾客办理手续后的单据并没有交给银行。

  银行回应,“除了国债的收款凭证属于我行规定的重要理财凭证,《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和《银行基金业务申请表》只是日常的理财单据,客户可以随取随用,不需要特殊保管”,被告银行方说,“另外,原告是主动自愿将自己存折、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和信息交给保安王某的,而且王某是在其非工作时间,在原告家中而非银行大厅帮原告办理理财产品的。”

  “最初原告是在银行取钱时认识保安王某的,理财单据也是从银行拿的。”原告因年龄问题没有出庭昨天庭审,其代理律师说,“原告是一名老太太,在她的认知中,银行的工作人员不会骗人,而且理财单据上还有银行的公章。”

  但银行否认王某是其工作人员,“王某属于保安公司,保安合同中规定其职责主要是安全保卫,并没有帮助客户填写单据的任务,而且我行的理财和存款业务都需要到窗口办理。”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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