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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揭六类非法集资骗局

2014年04月22日 10:2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你身边有没有“民营银行”人士向你推销原始股?你身边有没有“高新科技”公司号称准备上市邀你投资?你身边有没有“养老地产”人士邀你加盟投资的?你身边有没有人推销收藏品,号称有巨大升值空间?你身边有没有担保公司、P2P替你“代客理财”,许诺高息回报?

  注意了,这些都有可能是非法集资的操作手法。昨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集资的六种典型手法。

  第一种,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以“养老”的旗号,突出形式有二: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假借P2P名义,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银监会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据统计,2013年处置案件大概有3700多起,挽回损失64亿元。财新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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