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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简政放权给力 外贸企业享超多便利

2014年05月07日 15:19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用改革的办法,简政放权”这样的关键字频频出现在本届政府的施政纲领中。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简政放权,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将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措施落细落实,把改革政策带来的便利真正提供给市场主体,有力促进了我国外贸进出口的发展。

  在经常项目中,外汇局取消了强制结售汇制度,同时也全面改革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完全取消了收付汇的逐笔核销,极大便利了企业。记者了解到,企业原来办一笔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平均要20多分钟,现在办一笔业务不到10分钟。

  同时,外汇局也大大简化了货物贸易以及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使服务贸易的收付汇办理时间从每笔20分钟缩短为每笔只要5分钟,最大程度上便利了企业,节约了企业的成本和交通费用。

  在资本项目中,外汇局通过简政放权,特别是对外债、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简化,稳步推进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此外,外汇局还大幅度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项目。记者初步统计,近年来我国外汇管理减少的行政审批大约占总数的70%,大大提高了中国企业、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外汇管理改革并未就此止步。为加大对跨境贸易投资的金融支持,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三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目前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得到了企业、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广泛欢迎和支持。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政策按照性质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涉及到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主要是跨国公司的集中收付汇;一类涉及到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主要是跨国公司内部资金的运营以及我们目前所称的外汇资金的集中。

  本次改革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将不同于现行区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管理体制,打破经常、资本常规管理界限,以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良好的跨国公司为载体,通过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管理方式,分别集中管理境内、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降低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

  在具体操作上,跨国公司可以在相关银行开立专户,包括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前者用于集中运营管理境外企业外汇资金以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后者用于集中运营管理境内成员企业外汇资金。

  在经常项目下,试点企业可以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货物贸易轧差净额结算;资本项目下,试点企业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的短期外债和对外放款不受额度管理,但应进行外债和对外放款登记。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应在规定额度内进行资金划转。在任一时点,两账户之间的净调入额不得超过试点企业集中的外债额度,净调出额不得超过试点企业集中的对外放款额度。

  此举极大便利了跨国公司资金的集中运用。跨国公司利用同一账户实现了不同成员企业、不同性质资金的归集处理,既可以办理境内成员企业经常项下资金收付,并开展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也可运营直接投资、外债、对外放款等资金,节约企业财务成本。与此同时,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以后,不管是中资企业集团还是外资企业集团境内成员公司都减少了频繁结汇和购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风险。

  在方便企业的同时,还是要加强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着重指出,因为当前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各种各样的跨境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仍比较突出。所以在便利化的同时,又要注重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把握住这个原则,外汇局还会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使得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万荃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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