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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尺度“松绑”在望 小贷公司转型路径浮现

2014年05月15日 09:11 来源:中国证券网 参与互动(0)

  小贷公司融资渠道逐渐拓宽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法律定位限制小贷公司发展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起草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省级地方政府层面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拓宽了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杠杆率未提出限制。

  在新的管理框架下,买卖债券、股票、对外提供担保、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或成为小贷公司的新业务。而且,监管层对小贷公司杠杆率的限制可能会大幅度放开,按照担保公司、典当行10倍的杠杆率计算,小贷行业的贷款余额有望增至8万亿元。业内人士称,小额贷款行业正在酝酿一次空前的变革。

  杠杆限制逐步破除 小贷行业加速洗牌

  慢牛投资公司董事长张化桥在一个论坛上表示,当时不少拿到牌照的小贷公司不开业,已经开业的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则面临资金放不出去的问题。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也有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不久之后就把自有资金全部放出,员工面临有项目无法放款的问题。

  上述现象出现的根结在于小额贷款公司受地方金融办对其从银行融入资金杠杆率的限制,存在融资“天花板”。这就使得小贷公司一方面资金成本太高导致贷款利率高;另一方面贷款利率高容易压垮企业;除此之外,由于难以补充资本金,不少小贷公司放光自有资金之后就无法放款。

  虽然近年来各地金融办逐步放开对小贷公司杠杆率的限制,目前有的地区已经把杠杆率调整至200%。但据记者了解,大量小贷公司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有些省份统计显示,只有不到20%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银行贷款,且获得银行贷款额度占小贷公司贷款余额比重极小。

  “由于监管部门并未承认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公司的属性,小贷公司一般只能到银行办理一般性贷款。一般性贷款就需要公司提供资产作为抵押,但是小贷公司拥有的大都是流动性资产,因此获得银行放款的难度较大。”PPmoney董事长陈宝国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

  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难以从合规渠道“补血”;另一方面,企业需求旺盛,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催生出不少小额贷款公司暗地从民间融入高息资金的灰色行为。

  《征求意见稿》并未对小贷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的杠杆率进行限制。有业内人士认为,打破融资“天花板”或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贷公司杠杆率是否完全放开,还要等地方金融办管理细则出炉之后才见分晓。

  “一方面,目前大部分小贷公司融资比例不到20%,远没有达到50%的上限;另一方面,深圳不少小贷公司通过各种助贷方式,目前已经达到或接近10倍的杠杆率。”深圳市粤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八一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所以,融资比率的放开会鼓励和推动优质的小贷公司发展的更快,加速淘汰没有实力、没有创新的小贷公司。”

  新业务大“敞口” 风控监管成关键

  《征求意见稿》另外一个亮点是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大。《征求意见稿》将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从原来的“办理各项小额贷款”,调整为“以贷款业务为主,按照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小额贷款;办理票据提现,但不包括转贴现;买卖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开展权益类投资;贷款转让业务;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债券;办理商业承兑;对外提供担保;企业财务顾问;代理销售业务等。”另外,小贷公司也可以跨省经营。

  陈宝国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小额贷款公司放开的空间超出预期。按照新的经营范围,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做股票、债券交易业务、担保业务、中长期贷款业务,实际上是打开了小额贷款往金融公司发展的通道。

  不少小额贷款人士都把《征求意见稿》经营范围的拓展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多年来坚持的对小贷公司转型为金融公司的倡导联系在一起。吴晓灵曾公开表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路径的下一步应该是金融公司,转型为后小贷公司可以放贷、吸收大额存款、做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业务,业务成熟以后可以转型为社区银行。该路径比小额贷款公司一下子变成村镇银行稳妥。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小贷公司做股票、债券交易等业务会缺乏专业能力和存在道德风险,行业可能会因此增添新的乱象。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如果监管不到位,小贷公司业务拓宽之后出现乱象是难以避免的。杜晓山建议地方金融办要从外部严格把关,目前江苏地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办法最为完整,各地地方金融办可借鉴。另外,小贷公司内部也必须做好风控来承接新业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小贷公司跨省经营或者从事买卖有价证券、开展权益类投资、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代理销售业务需经过监管机构和有权审批部门批准。除此以外还要满足“具有比较完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相应的合格专业人员”、“支农、支小带宽达到一定比重”等条件。分析人士认为,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对部分新业务的开放与否留有弹性。

  资产补充浇灌实体经济 小贷仍需政策支持

  此前,小贷行业人士把非金融机构、杠杆率限制和税费看成是压住小贷行业的“三座大山”。《征求意见稿》出炉之后,仅有杠杆率限制得到解除,非金融机构和税费仍将限制小贷行业的发展。

  《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属于一般商业信贷业务。这也就意味着地方金融办对小贷公司的定位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杜晓山表示,这也使得小贷公司无法享受到与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同等的财税优惠。据了解,目前小贷公司的营业税率为5.6%,所得税率为25%,而金融机构的所得税率为15%。

  “此外,计提拨备的部分不应该再收税,这对于小贷公司而言很不公平。”一位小贷公司老总对记者说。

  李八一认为,就目前来看,小贷行业仍需要更多政策支持。他建议,对小额贷款的利息、费用和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分项计算不再都合并到基准利率4倍以内;对利率的认定,明确具体标准,如超短期目前没有基准利率;复利的问题;费用与利息的界定;对费用的规范;诚信原则的落实;支持对小额贷款公司借贷合同中逾期利率和违约金的约定;简化诉讼程序,创新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等。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小贷行业的健康发展能够帮银行做到遗漏补缺,盘活实体经济。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127家,同比增长23.98%,贷款余额8444亿元,全国新增人民币贷款251亿元,同比增长32.83%。

  “目前小贷行业贷款余额1万亿元不到,对我国经济的贡献体现不出来。小贷公司如果能给实体经济贡献10万亿元左右。就可以对中小微企业、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会做出相应的贡献。”一位不愿具名的小贷公司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

  “其实现在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的信贷余额和担保余额都在资本的10倍左右,其运作基本良好。”陈宝国说,“监管层其实也可以尝试把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开放到10倍,就可以让小贷行业的贷款余额增长到8万亿元。”

  不过,陈宝国表示,小贷新规仍需等待地方金融办出台细则才能最终敲定落实,地方金融办是否会对杠杆率有所限制仍待观望。

  杠杆率的放开对小贷公司的风控能力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至少应当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除此以外,小贷公司应当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风控管理能力,合理设置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限额,包括资产负债比例、单户贷款集中度、单户投资比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比例、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余额比例等。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范围包括贷款、贴现、承兑垫款、担保垫款等。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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