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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首单落地 或规范无序举债行为

2014年06月24日 09:06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首单于23日招标发行。发行总额148亿元的“广东省政府债券”,成为国内首单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此举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政府举债改革正式启动。这是中国首次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规范地方无序举债行为。

  地方“自发自还”举债试点的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政府举债“阳光化”改革步入正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巡视员魏加宁说。据财政部此前宣布,除广东外,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自主发债的省份还包括上海、浙江、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共计十个省区市。随着试点首单落地,其他省份自主发债也将在近期启动。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政府债券首次引入信用评级,是此次“自发自还”试点的重大突破。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首单自发自还地方债获得AAA的高信用评级。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目前已发行城投债中AA及AA+评级比重最大。这意味着本次发行的政府债券偿还能力较强。

  上海一家商业银行交易员表示,尽管此次广东省发债获得高信用评级,也并不意味自发自还试点门槛放松。在打破刚性兑付、提倡市场信用的背景下,特别是一些经济实力不强的省份,如果债务高企,也将遭遇低评级、难发行。比如,此次试点的10个省份中,有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浙江、广东等,也不乏中西部地区,因此发债的利率水平有望拉开差距。(记者杨溢仁 杜放)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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