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放缓 局部风险仍需警惕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4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工作时,汇报了2013年6月底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有所放缓。刘家义说,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
结合去年底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可以看到,目前我国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但专家提醒,地方债局部风险、隐性风险仍需警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4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再次强调,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筑牢“防火墙”防控债务风险。
此次审计中,审计署也发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中的一些问题。比如,目前各类政府性债务管理分别由财政部不同业务司局负责,尚未归口统一管理,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制度也不够健全。
此外,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9个省本级为偿还到期债务举借新债579.31亿元,但仍有8.21亿元逾期未还。
审计还发现,2013年6月底以来,4个市本级违规由政府担保或不合规抵押融资157亿元,违反合同约定将108.62亿元债务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或其他项目建设等。此外,4个省市本级还通过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私募债等新方式举债69亿元。个别地方债务举借和使用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对于未来如何加强地方债管理,楼继伟表示,将研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
今年国务院已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很多还是财政部代发,未来要加快推进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除了地方政府债务,企业债务风险也不容忽视。今年以来,从中诚信托到超日债违约,一系列风险事件加剧了各方对企业债务风险及其连锁反应的担忧。多位专家提醒,企业债务问题的危险程度丝毫不亚于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