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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方式尚不明确 部分私募暂缓发行独立产品

2014年06月26日 15:3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私募基金被允许开立证券账户之后,曾经的阳光私募不必再借道信托即可独立发行产品。2014年3月,重阳投资即发行了首只独立的私募产品——重阳A股阿尔法对冲基金。然而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虽然希望独立发行产品的私募较多,但他们也存在一些顾虑,如在税收方面,私募独立发行的基金如何征税,在法律层面还并不明确,所以目前有些私募不得不暂缓发行独立的基金产品。

  独立私募产品纳税存空白

  证券类私募若独立发行产品,证券账户在自己名下,投资的自由度就大了很多,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的限制也都有所放宽,比较适合部分风格灵活的私募,他们有望为投资者带来创新的产品设计。

  但是私募人士却顾虑重重,因为法律对于独立发行的私募基金在税收上并没有明确解释。“我们还在等待税收方面的细则,如果缴税方式对投资者不利,或者影响到我们的成本,我们可能还要再考虑。”一位私募人士表示。

  此前的私募基金产品,无论是信托计划还是有限合伙型基金,都有其缴税方式。在信托计划中,私募基金公司承担的是投资顾问角色,所得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都算作公司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投资者投资该类信托计划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缴纳个税。一位信托高管介绍,目前没有明确的征税规定要求信托公司代扣缴税,在个税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投资者个人也很少自己申报,所以,投资者投资信托计划所得不缴税已经被行业默认。而有限合伙形式运作的基金,其投资收益转化为合伙人的投资收益,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现在私募顾虑的是,如果独立发行产品,就不知道适用什么规则了。上海从容投资人士表示,目前税法对于私募独立发行的基金产品还没有税务方面的解释。

  “没有明确的法规,我们担心万一以后被视作偷税漏税,口碑就完了,所以只能暂缓发行。”上海另一家私募人士表示。

  还有私募担心,如果私募自己发行基金产品,而根据法律基金又不是缴税主体,可能要按投资行为每笔征收交易税,那就太不划算了。

  希望按照公募方式缴纳

  不过,也有部分私募“先斩后奏”,发行自己的产品。如浙江瑞安思考投资近期发行了思考20号,北京源乐晟投资等也表示在准备自己发行产品。有私募人士透露,目前已经有5、6家私募发行了独立的产品。

  源乐晟人士表示,预计私募独立发行基金的税收待遇将和公募一样。据悉,目前财税[2002]128号文件对于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该文件还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基金的分红收入,目前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还对投资者征税,那么允许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就没有意义,还不如采用有限合伙的方式运作。”源乐晟人士表示。

  据悉,近期,基金业协会已经组织业内对此进行了讨论。“既然已经和公募一样有了合法身份,我们希望能像公募一样缴税。”从容投资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还需要上升到立法层面,对于私募独立发行产品如何征税,还要等待一定的时间才可能明确。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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