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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简政放权 有力促进贸易便利化

2014年07月01日 09:42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在6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表示,外汇管理部门在全面开放的经济框架下,实施新时期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在防范异常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有效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企业付汇周期缩短

  目前,外汇局累计取消了65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占比超过全部审批项目的73%;已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近700件。在经常项目管理中,2009年以来共取消了82%的行政许可,整合废止了80%的法规,其中,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改革就分别废止了123件和52件法规,合计175件,在此基础之上,分别建立起以一个指引、一个细则和一个操作规程为主体的简明、清晰的法规制度。

  杜鹏介绍说,两项改革使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受益,有效促进了贸易便利化。比如,货物贸易改革后,企业单笔平均收、付汇时间分别缩短70%和85%,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高。此外,企业往返外汇局、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大为减少,投入的人力资源减少了三分之一。根据企业调查数据和企业数量测算,改革实施一年后,全国外贸企业节省的人工、交通等费用达到近48亿元人民币。

  取消行政审批后,外汇管理部门主要靠监测分析以及后续管理。目前主要依托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和个人的资金流、货物流等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并通过与海关、税务、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对交易主体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监测。据相关调查,监测分析效果明显。从全国范围看,截至2014年5月底,外汇局已将监管视线从54万家名录企业聚焦到8万家到9万家重点监测企业,对3584家B类企业、623家C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注销了3793家“空壳企业”,将300多家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一共处罚了189家违规企业。

  严厉打击虚假贸易融资

  杜鹏在回答记者关于打击虚假贸易融资有关问题时表示,对于虚假的、构造性的贸易,外汇局长期以来一直保持关注。201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外汇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在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对贸易融资特别是90天以上的远期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同时也要求银行,无论是企业贸易融资是不是足额交付了保证金,都要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按照企业是否存在一些异常的交易行为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同时,加大了对异常企业的关注,特别是对远期贸易融资规模异常增长而且具有典型套利交易特征的企业加强了监测。

  杜鹏透露,外汇局同时加大了对银行和企业违法违规处罚的力度。截至2013年底,外汇局对涉及贸易融资的企业发出1500多份风险提示函,要求企业说明情况,指导企业开展核查。当月新增加的B、C类企业就达到251家,其中B类企业达到193家,C类企业达到58家。2014年一季度,转口贸易的收支差额同比下降了26%,环比下降29%,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的签约额环比下降了3%,余额的增速下降了11个百分点,收效十分显著。

  经常项目顺差占比下降具有积极意义

  杜鹏介绍,我国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规模大、增长快。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我国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迅速增长,年均增幅为56%,2013年达5.14万亿美元。二是在外汇收支的“总盘子”中占比大。2001年以来,年均占比达到70%,是我国外汇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逐步降至国际认可的合理标准以内。目前已连续三年低于3%,2013年仅为2%,2014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0.3%。

  杜鹏表示,前几年“三驾马车”中,净出口对经济的贡献率较高,近年来占比回落。据统计,2010年起,我国经常项目收支顺差占GDP的比率就已经回到了国际公认的合理的标准之内,这种变化是我国近几年坚持扩内需、调结构、减顺差、促平衡的结果。总体来看,占比下降至合理范围,对我国收支平衡具有积极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获支持

  杜鹏表示,外汇管理部门主要从资金收付角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共有22家企业进行试点,下一步试点扩展仍在研究中。

  杜鹏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是我国目前积极扶持的一项业务,从管理职能上来讲,外汇管理部门主要对企业收支、汇兑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从资金收付角度予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机构和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资金转移,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共有22家企业进行试点。

  他说,企业开办此项业务,首先要取得人民银行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之后,外汇局要求企业必须有一个对外的电子网络的支付系统,在系统建立基础之上,通过验收达标才允许其办理业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三方支付量还不是很大,因为外汇局规定了一些金额,如在服务贸易项下规定了一些商品范围,货物贸易项下只允许办理小额等值一万美元以下的付款。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

  杜鹏表示,外汇局将进一步深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一是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配合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战略,支持上海自贸区和各类特殊经济区域的发展,在外汇管理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支持跨国公司发展,为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供更多的外汇政策支持;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个人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外汇政策便利,为边境贸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严守风险底线,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密切关注国际经济金融动态及对我国外汇形势的影响,特别是美国QE政策退出进度、方式等对我国外汇形势的影响,做好应对预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测和对银行表内外融资产品等重点业务的专项监测,防范构造贸易重新抬头。三是提高认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转变”要求实现管理的全面转型。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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