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基金新规下月实施 两年内半数债基需抛债500亿

2014年07月16日 15:5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证监会近日发布重新制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海通证券指出,新办法对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冲击比较小,但是对于基金经理的投资操作影响相对更大,尤其是对于债券基金。由于基金杠杆倍数的限制,两年内一半的债基需要降低杠杆,抛售债券量约500亿元。

    《运作办法》明确规定,基金投资的杠杆上限为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封闭运作的基金和保本基金可以豁免,但是总资产/净资产不得超过200%。杠杆型基金可以豁免,杠杆比率须在基金合同里约定。新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后开始执行。

    海通证券指出,140%的杠杆上限降低公募基金对债券配置比例,对债券市场有一定负面影响。

    据了解,目前,债券基金普遍杠杆比例较高,开放式债基均值在145%左右,约有50%的债基杠杆超过140%,其中10%的债基总资产/净资产超过200%。“按照2014年一季度的数据,如果超过标准的债基全部下调杠杆,则需要卖出超过500亿元的债券,约占一季度末债券基金总规模的13%。”海通证券人士称。

    该人士认为,控制杠杆上限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债券基金的净值波动,使其“还原”低风险产品的本质,但另一方面,收益与风险匹配,新规定也将降低债券基金的收益水平。

    此外,据《运作办法》,对同一公司发行证券投资不超过10%,部分债券将被抛售。根据一季度数据,有50%左右的债券基金出现持有个债超限的情况,涉及400多只债券。

【编辑:张明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