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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进元:反保险欺诈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4年09月03日 10:20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西安9月2日电 记者刘小微报道 今天,第三届海峡两岸反保险欺诈研讨会在陕西西安召开。本届研讨会以大数据时代下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为主题,来自两岸四地的保险业者分别对近年来反保险欺诈的工作成效、实践以及经验进行交流,共同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反欺诈工作的对症良方,促进两岸四地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会长朱进元在会上坦言,不久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表明,国家从战略高度对保险业作用予以肯定,保险业的重要性在顶层设计安排当中得以体现,保险业新的历史定位要求行业明确自身职责,切实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加强对保险欺诈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行业在新的历史定位中获得更大发展。

  朱进元表示,近年来,在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带领全行业建立从全国到地方的反欺诈组织体系,加强互助协查和联合打击保险欺诈犯罪的力度,推动行业反欺诈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反保险欺诈案例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取得了不少阶段性的成果。

  “但与保险市场较为成熟完善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大陆反保险欺诈工作才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不足。”朱进元直言,当前反保险欺诈的外部法律环境有待优化,立法和司法上的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开展,并且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存在漏洞,从业人员识别保险欺诈能力有待加强,社会公众的反欺诈意识不足,行业反保险欺诈防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上,台湾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制中心、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桂先農表示,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防保险诈欺研讨会做正式交流,案件可以互相查询通报,通过通报机制相互委托调查,建立两岸防制保险犯罪的合作架构。还可以落实合作防制保险犯罪办理情形,建立保险诈欺犯罪资讯交换机制,把讯息转给两岸司法,共同打击犯罪。

  此外,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署理专员陈慎雄认为,要防制欺诈行为,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保险机构监管,保险公司应审慎经营,建立稳健的内部监控机制、谨慎的佣金制度、理性及可持续的定价策略,同时加强对外沟通,积极交换市场信息。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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