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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身份歪公司假炒白银 诈骗61人538万

2014年12月03日 10:4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庭审现场。

  团队年轻

  在这个分工明确的团伙中,最年长的成员32岁,大多为1988年到1994年出生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涉案27人中,“90后”就有11人。

  严格保密

  该公司要求,所属人员不得告诉客户公司真实名称和地址,不得告诉客户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得用真实身份证办理业务电话号码。

  收入分配

  公司内部实行层级管理和业绩提成制,业务员对业务经理负责,业务经理和业务员按自己所拉 被 害 人 亏 损 金 额 的15%提成。

  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诈骗案,27名嫌疑人受审。被告人高某的父亲高先生从湖北赶到了南充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他没有想到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女儿,竟然变成了涉嫌诈骗的投资咨询公司业务员,涉案金额11万余元。

  高某所在的公司,叫盛鸿兴投资咨询公司,犯罪嫌疑人赵君(化名)为实际控制人,他被公安机关指控利用虚假现货白银贵金属交易平台,先后骗取61人共计538万余元。据赵君供述,被害人在交易平台上一直操作的只是金额数字,并没有真实的市场交易,而钱都通过网购等形式落入他的口袋。

  目前,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将于今日继续审理。

  假身份

  建虚假贵金属交易平台

  据介绍,赵君,31岁,江西省都昌县人,绰号“霍东”。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6月的,赵君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湖北省武汉市注册成立武汉盛鸿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盛鸿兴公司”)和武汉银丰泰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银丰泰公司)。

  2013年7月,赵君从湖北省仙桃人赵为处取得元汇平台的代理权。当年8月,元汇平台被湖北公安机关查获。随后,赵为又从互联网上找到一家代理公司注册快乐盛通银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随后到上海通联支付公司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业务,办理了一个负责审核的U盾和一个负责支付的U盾。同时在互联网上找人设计盛通银贵金属交易软件,该交易软件参照天通银得数据、内蒙古乾丰贵金属交易盘面来制作,并在互联网上申请域名和网站,搭建了盛通平台。盛通平台在运行了10天后因其他原因终止,赵为又在网上找人将盛通平台改为宝丰平台,但实际功能和模式均与盛通平台一致。

  2013年10月,赵为利用其哥哥的身份,在环讯支付公司开通了宝丰平台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其间,赵为与赵君商议,二人共同运作盛通和宝丰平台,赵君按照被害人亏损金额的87.5%分成。随后,赵君又使用铭阳平台,利用其母亲的身份在富汇易达、易宝支付公司开通了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经查,上述祥泰、元汇、盛通、宝丰、铭阳5个虚假的现货白银贵金属交易平台,均为未得到国家审批的非正规交易平台。

  歪公司

  员工全用化名 设“分析师”掌控被害人

  据了解,盛鸿兴公司成立后,赵君、袁某、冯某某等5人先后招募甘某、魏某、罗某、李某等25人。使用祥泰、元汇、盛通、宝丰、铭阳5个虚假的现货白银贵金属交易平台,从事虚假现货白银交易,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经查,盛鸿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严明,成员分工明确。赵君为实际控制人;袁某为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有业务并担任“分析师”,利用虚假交易平台掌控被害人资金亏损时间和进度;另有“公司财务”负责购买公民电话号码、招聘业务人员,以及负责给业务员分发电话号码单、办理客户开户、入金业务的“前台服务”。

  公司要求,所属人员不得告诉客户公司真实名称和地址,不得告诉客户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得用真实身份证办理业务电话号码,也不得加入其他白银交易QQ群讨论,要求对客户使用化名。公司还经常教授掌握被害人心理的语言交流技巧,诱使被害人上当受骗。同时,公司内部实行层级管理和业绩提成制,业务员对业务经理负责,业务经理和业务员按自己所拉得被害人亏损金额的15%提成。同时,业务经理还要按所管理的业务员所骗被害人亏损金额的2%提成。

  伪收入

  “投资”操作的全是空数字

  刘某是南充的一名个体户,2013年初,他接到了一个推销电话,“对方说是一个合法的白银投资管理公司,可以进行白银交易,多次沟通下,我前前后后投资了3万7千元。”刘某称,后来发现被骗,随后报了警。

  赵君供述,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期间,盛鸿兴公司业务经理和业务员通过非法购买公民电话号码,以虚假身份向被害人打电话,通过鼓吹虚假夸大公司实力,虚假包装分析师,虚构国家白银贵金属正规交易平台,以投资现货白银能赚取高额收益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进入上述5个虚假交易平台操作,被害人将钱通过网上银行以消费购买物品的形式进入赵君等人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账户,随后将钱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上。

  据赵君供述,被害人在交易平台上一直操作的只是金额数字,并没有真实的市场交易。在操作中,“分析师”与业务经理、业务员互相配合,向被害人发布有关白银交易市场行情分析信息和买卖操作指令。利用虚假交易平台的对冲功能和交易规则中的手续费,杠杆比例、保证金等制度陷阱,引诱被害人反复操作,骗取被害人钱财。

  当被害人操作亏损后,袁某等人又用虚构某某人通过平台交易获取巨大投资收益,后面还有好行情,只要好好把握,加大资金投入就能扳本等鼓动性语言让被害人再次加大资金投入上当受骗。经鉴定,到案发时,赵君等人利用虚假交易平台共骗取被害人刘某等61人共计人民币5385238元。

  年轻的“团队”

  27人里,11人是90后

  在这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中,最年长的32岁,最年轻的仅20岁,大多为1988年到1994出生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涉案27人中,“90后”占了11个人。

  高某,女,1990年11月出生,湖北公安县人,大学文化,是盛鸿兴投资咨询公司业务员。其家属高先生,昨日也到了庭审现场。“她(高某)后来告诉我们,去年大学毕业后,到该公司工作了两个多月,涉案金额11万多,但并未拿到提成。”刘先生称,他才得知女儿被警方带走,“造成现在的情况很心痛,希望能够念在她涉世不深社会经验不足从轻处罚,也希望能严惩主谋。”

  目前,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将于今日继续审理。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 摄影报道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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