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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投保难 只卖69元也卖不动

2014年12月19日 07: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人保、阳光保险、太平洋车险等公司了解到,这些车险巨头在北京地区均没有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保险产品。

  唯一开展此类业务的只有平安保险,在网上销售的“非机动车保险”,售价69元,保险期限一年,最高赔偿金额3万元。相比机动车强制险,保费950元,提供最高12.2万的保障额度,3万元显得略微低了一些。北青报记者随机采访的数位电动自行车车主均表示,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也需要上保险。每日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腾讯微博网友刘女士表示:我骑车的距离不长,而且很小心,应该没事,没考虑过上保险。

  电动自行车无唯一编号等 成管理真空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在重量、速度上符合相关标准,但很多车辆为了好卖,生产和销售重量更重、速度更快的超标车,远远超过非机动车的标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李青武表示,无论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肯定是无法按照机动车购买强制性保险的。第一,它不像机动车有唯一的编码与车牌相对应;第二,驾驶员也无需取得相应的牌照资质。第三,电动自行车也没有被交通管理部门纳入到机动车管理的范围,基本上处于管理的真空状态。

  例如,一辆电动自行车出了事故,拿着其他人同品牌型号的车的保单来报案,是很难识别的。对保险公司来说,基于无编码、无驾驶员资质、标的物难识别的问题,都增加了保险产品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电动自行车车主“投保”热情不高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表示,保险公司需要遵守大数法则,如果投保的人数不够多,保险公司将无法操作这款产品。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曾掀起过电动自行车保险试点开发的热潮,但随后由于不太成功未在市场全面推广。例如,某城市某保险公司曾经推出过“非机动车”第三者商业保险,仅卖出50单,投入的大量开发成本无法收回。赔本的买卖保险公司不愿意做,因此,现状就是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意为电动自行车开发、销售商业保险。

  王绪瑾认为,在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电动自行车上保险的情况下,车主也应增加风险意识主动投保。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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