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行“飞单”谁作祟 理财经理为高提成热推代销产品

2015年05月11日 10:53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银行“飞单”事件的频发也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日前下发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代销业务,其中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要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这意味着银行代销的产品首先经过第一层的风险识别,把住第一道关口,大大降低了代销产品发行机构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理财经理为高提成热推代销产品

  目前银行代销产品状况鱼龙混杂,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以投资人的身份走访了京城多家商业银行,发现一些银行理财经理仍为高提成热衷推荐银行代销产品,其中不乏有误导现象。

  北京商报记者来到一家国有银行时,一位国有银行理财经理主动推销了一款保险产品:“现在普通银行理财收益率不高,但像这款分红险产品不仅能保多个险种又有收益,十分不错,要不您看看?”

  北京商报记者又走进另外一家城商行,当得知来意后,该行理财经理递来一张理财产品宣传单,上边除了本行的理财产品外还有几款标注着信托的产品。

  不过,“飞单”事件的频繁发生也引起了部分银行的注意,和平里附近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他们很早就已经不代销高风险的信托产品,但是基金以及保险产品都有代销。对于本银行之外的理财产品并不做推荐,由投资者自己去选择。

  另外一位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表示,他们银行目前也代销信托、保险、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但仅限于集团内金融机构的产品,对于集团外的产品并不做代销。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风控不好控,更重要的是,对于银行而言,如果是集团外金融公司合作代销,不太好分红。

  银行理财经理主动推荐代销产品的背后,实际上是因为提成较高的缘故。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多个银行理财经理,他们均表示,信托和保险产品给理财经理的提成是最高的,而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则最低。

  一位国有大行理财经理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主要是因为卖代销理财产品总体比自身银行理财产品提成会更高。理财经理就是干这个活的,哪个提成高,推销起来动力就更足。

  部分员工甚至大胆将保险产品当做存款向年纪较大的储户推荐。上述国有大行理财经理透露,“整体来说,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誉的,代销的是保险产品,很少会把保险产品推销成理财产品给客户,但是也保不准一些胆大的理财经理会做这事”。

  “有时候银行员工是为了完成银行下达的任务促成签约,因此才会有意淡化风险甚至隐瞒风险,重点强调收益。”一位受访股份制人士说道。

  银监会为银行代销产品设防火墙

  根据《管理办法》显示,规范银行代销业务,明确银行不得对代销产品提供任何形式的收益担保。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减少银行误导销售的行为,减少“飞单”现象。

  银监会在此次《管理办法》中明确定义代销业务是商业银行根据合作机构的委托,通过本行渠道代为销售非本行金融产品的代理业务活动。其中,本行渠道是指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Pad银行、自助系统及其他电子渠道。

  其次,《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要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银率网分析师认为,名单制管理需要商业银行根据对合作机构资质的持续跟踪,建立新品的禁入和退出制度。这一项规范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需要付出的调查成本,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想要了解一家机构的资质实在太困难,但在银行对合作机构实现名单制管理后,银行代销的产品首先经过了第一层的风险识别,把住第一道关口,大大降低了代销产品发行机构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此前,银行的“飞单”事件时常发生,不仅令投资者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银行的信誉度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弥补银行代理销售这一监管盲区,银监会出台了《管理办法》。

  去年就有一位投资者向北京商报记者举报称,在北京一家国有大行网点VIP理财室购买了360万元所谓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期限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21%,而实际上这是一款由理财经理私下代销的第三方理财产品,运行一年之后,因为帮助运作产品的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跑了,以致引起投资人与银行间的纠纷。

  实际上, “飞单”事件几乎所有银行均涉及过。今年3月,某国有银行长沙一家支行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无法兑付,涉及金额高达5亿元。

  “飞单”即银行违规代销理财产品,在金融业并不罕见,经济向好或行情看涨时大家相安无事,若遇违约或难以兑现收益承诺,则银行常会私下相商、息事宁人。

  投资者仍需擦亮双眼

  专家也纷纷表示,在“飞单”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是应该由监管层出来整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称,“飞单”在不同的商业银行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一个原因是行业自律不够,银行内部对员工的监管不足,不正规的私募基金有机可乘;另一个是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被高收益率诱惑,疏于防范。

  一位银行业专家也表示,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从中可见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代销业务乱象的决心。其中,名单制管理这一点对投资者非常有利。因为商业银行需要担负起对合作机构资质尽职调查这一责任,而且这种尽职调查不但在代理业务发生之前需要,更有后续的跟踪评价。

  银率网分析师认为,如果《管理办法》可以贯彻执行,那么将会有效控制银行理财经理的误导销售行为。

  在银行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管理的同时,投资者同样需要擦亮眼睛,避免陷入“飞单”陷阱。

  一位资深理财经理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辨别银行理财产品是否为“飞单”产品。首先,看合同上是否有银行公章。银行的代销产品,在客户所签署的产品协议书里肯定会提及银行名字,而且客户会签名,产品投资方和银行也会签名盖章。银行作为代销主体,成为销售过程中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银行代销的产品,为了利于监管和吸收存款,银行会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资金归集到自己银行。

  其次,看宣传资料上是否有银行名称。投资产品的宣传资料上一定会显示出代销机构有哪些,比如说这个产品在某个银行代销,会有具体代销银行的名字。但有些宣传资料一般是投资公司印的,客户在查阅的时候也需要多留个心眼。

  郭田勇提醒,想避免“飞单”事件发生,一个是加强行业自律,银行应该对员工加强监管;另一个是购买者自己要进行基本的判断,在中国理财网上验证是否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或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验证是否是正规的私募基金。

  北京商报记者 刘泽先 岳品瑜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