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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将出 监管范畴囊括五大领域

2015年07月13日 09:30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岳品瑜)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昨日在“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已获国务院批准,各方程序都已走完,有望近期正式公布。

  此前有市场人士称,《指导意见》确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范畴主要囊括五大领域,即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等。

  张涛表示,《指导意见》将本着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的原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当中会涉及有关监管的安排以及大体原则。

  谈及法律法规的继承与发展时,张涛表示,规则的制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金融业态的本质和风险特性出发。如果老的规则能适用,就继续沿用。有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比如网络支付,现行法律规则是可以适用,网络小额贷款也是如此。客观地说,由于某些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过快,现有某些法律法规也有不够完善、不够明晰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加快法律法规的立、废、改、释。

  张涛还指出,政府、市场、社会应该各得其位、各得其所。如何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他认为,必须明确政府“应该为”、“必须为”的正面清单,市场主体“不能为”、“不可为”的负面清单。此外,要注重发挥全国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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