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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规范民间借贷市场

2015年08月07日 10:19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北京8月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天,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有利于防范民间借贷导致的金融风险

  民间借贷市场近年来的规模和影响力,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当中越来越不可忽视的部分。英大期货研究所副所长粟坤全认为,最高法的这份解释,对于防范民间借贷活动导致的金融风险来说是有利的。

  粟坤全:个人比较关注的一点是,民间的借贷活动中涉及到非法集资等可能影响到金融系统安全稳定事件的处理,最高法这份解释明确了处理的程序,后续法律程序比较明确。对于防范民间借贷活动导致的金融风险而言是有利的。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36%部分无效

  具体来看一下规定中关于利率的两个关键数字“24%和36%”,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原则上24%的年化收益百分之百合法,年化36%以内的部分,已经支付了的依旧是合法的。而超过36%的部分,应当被认定无效。这样的规定会对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来听听粟坤全的分析。

  粟坤全:民间借贷属于一种市场行为,利率作为价格,是由双方协定来确定的,但是利率水平过高有高利贷的嫌疑,容易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进而有可能在局部范围内产生金融风险,所以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利率水平不能过高,最高法做出的规定是合理的。至于它所带来的影响,可以分为看得到的影响和看不到的影响,看得到的影响就是民间借贷行为可能会因此有一定萎缩。看不到的影响是高风险的借贷活动被禁止,它所带来的金融系统潜在的风险水平被降低了。

  P2P网贷平台有明示担保需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法并没有对P2P进行“一刀切”,不过粟坤全认为,仅靠这份司法解释,并不能解决目前我国P2P市场杂乱无章的现象。

  粟坤全:这条司法解释的出台,能够给这类网贷平台开展的后续业务划定比较明确的责任界限,但是要解决P2P网贷平台市场杂乱现象,仅仅依靠最高法的这条司法解释还是不够的。P2P网贷平台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之内,它跟传统的金融业务也有非常密切资金往来关系,所以需要立法机构通盘考虑形成适应新形势的监管法律法规。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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