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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 统一税率13%

2015年08月12日 07: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

    记者11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金银岛分析师郭淑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增值税恢复征收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生产、贸易等环节成本的增加。在氮磷钾肥复合肥中,钾肥的成本将会比其他化肥品种增加更多。对于钾肥行业而来,增值税将会大幅增加企业运营成本。”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长远来看,中国是以进口钾肥为主的国家,而此次增值税的征收,国内钾肥生产商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或将推高钾肥价格,从而失去国产钾肥相对进口钾肥的优势,进口钾肥将会进一步增多,国产钾肥生产将遭受冲击。

    “若是9月1日正式执行增值税的征收而没有过渡期,局部市场或产生波动。对于货物库存较多,而又缺少进项税发票的企业和贸易商,一旦开始征税,企业将会面临成本的增加,而他们将会抬高钾肥价格,但从目前下游需求清淡的局势来看,短期价格是否上涨还有待观察。”郭淑华表示。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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