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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存辉:应单独设立民营银行监管制度

2016年03月07日 10: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建议适度放宽民营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条件

  “单独设立民营银行序列,研究完善与民营银行发展相配套的监管制度。” 3月6日,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南存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12份提案,提出上述建议的是《关于以差异化政策扶持民营银行发展的提案》。该提案认为,全国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以来,民营银行发挥民营机制的优势,为探索创新金融改革模式,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方面对民营银行的支持力度很大,但现有的一些优惠政策未能惠及民营银行,制约了民营银行的业务创新与发展。

  南存辉建议单独设立民营银行序列,研究完善与民营银行发展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建议对于服务的小微企业占比达到70%以上、户均储蓄达到150万元以下的民营银行,参照农村商业银行序列执行,即存款准备金率为12%,营业税按照3%的标准征收。

  同时,南存辉建议按照《关于设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暂行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民营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条件,允许符合指标要求的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为民营银行发展壮大提供平台。

  此外,他建议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把自然人列入中国合营者,将第一条中的相关内容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南存辉建议,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或出具专门文件,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A股上市公司后持股不足10%的具体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要求等。 证券日报 两会报道组 左永刚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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