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保监会:保险集团定期上报全口径资产负债表

2016年04月13日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保监会印发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制度》。《制度》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定期上报全口径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制度》是在中国保监会对保险集团公司监管的总体框架下,借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制定的。《制度》力图在反映保险集团公司总体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风险传染、风险集中度以及集团内部交易等金融集团特有风险,进一步加强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的力度,有利于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财务信息,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定期上报全口径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合并范围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总公司、全部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等;二是风险信息,具体包括保险集团并表风险监测表、业务分部情况表、重大内部交易统计表、主要交易对手方及风险敞口统计表、并表监管成员公司信息表以及集团股权树形结构图等。通过上述7表1图,主要考察保险集团的规模、股权结构及业务占比、重大内部交易、风险集中度、系统性风险和偿付能力等六个方面的风险。

  《制度》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保险集团公司从7月份开始按要求报送二季度报表。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