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监会官员:打击打数字普惠金融旗号的金融诈骗活动

2017年10月29日 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10月28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主办的“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王佳昕 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主办的“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28日在北京举行。王佳昕 摄

  中新网北京10月29日电(王佳昕)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28日表示,鼓励有效、有用的金融创新,而不是伪创新。要通过监管来打击那些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和互联网普惠金融的旗号,来实际从事金融诈骗、骗局的金融活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7》显示,P2P行业发展规模逐年增加,行业影响力稳步提升。2016年,全国P2P等网贷行业运营平台数量显著减少,降幅达28.1%,但网贷行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历史累计参与人数(含出借人和借款人)51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96万人,且借款人数增幅远高于出借人数增幅。

  2016年,P2P等网贷行业的投资者平均收益率为9.3%,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受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及网贷行业监管细则的影响,部分收益率高企的平台或下调收益率或选择退出行业,收益率较低且运行稳定的平台逐渐成为行业主流,2016年第4季度行业发展规模与健康水平总体回升。

  快速发展的网络借贷如何监管?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于昨日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网络借贷的监管应坚持六大监管原则:一是在监管主体责任上应坚持协同监管的基本方略,中央和地方层面要协同发力,明确职责,实行多方位、立体式的监管。

  二是应侧重行为监管的基本方式,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而对新兴业态,特别是网络借贷监管,应该更侧重于事中事后的行为监管,行为监管的核心是要求市场主体回归机构的本来属性,回归本源。

  三是坚持发挥市场监管的支柱作用。网贷机构定位于信息中介,监管的主要力量要靠市场监督。如要求网贷机构必须有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市场行业自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发挥媒体和社会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作用等。

  四是充分应用科技监管的监管手段。利用数字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在监管上也必须利用数字监管,利用技术监管,或者是监管科技来实现对数字金融的监管。

  五是坚持引导市场主体,坚持小额分散的金融方式;六是,在监管上要贯彻包容监管的监管理念。

  “鼓励创新,鼓励依法合规的创新,允许市场主体在一定的规则下积极的创新产品和模式,同时对在创新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李均锋表示,但是包容式的监管并不是没有底线的,底线就是,鼓励有效、有用的金融创新,而不是虚拟的创新,或者是伪创新。要通过监管来打击那些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和互联网普惠金融的旗号,来实际从事金融诈骗,或者是骗局的金融活动。

  “我们要防止让数字技术变成数字陷阱或数字游戏。对那些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一些伪创新的产品,应该依法进行从严监管,避免为投资人和消费者陷入债务陷阱,或者是庞氏骗局。”他说。

  《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7》预测,未来个体网络借贷行业的规则和标准将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将趋于规范;且行业优胜劣汰加速,运营平台数量将持续减少,部分平台向集团化发展;行业将专注小微、分散,业务发展面临分化转型;行业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完)

【编辑:王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