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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和信等三家支付公司收央行罚单

2018年05月24日 08:5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资和信等三家支付公司收央行罚单

  新京报讯 (记者宓迪)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官网近日披露,资和信等三家支付公司当地分公司因为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收到了监管部门罚单。5月23日,资和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表示接受央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所涉及违规事项已经完成整改,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本次行政处罚对业务经营产生的不良影响。

  资和信、易生支付、迅付上榜

  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告显示,因为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易生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分别被罚款合计人民币6万元、9万元、6万元。

  资和信公告透露,针对资和信的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拟处3万元罚款,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拟处3万元罚款,两项共计6万元罚款。

  记者从央行官网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看到,第四十二条规定,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7条子项中,第1条为“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的”。

  第四十三条则表示,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后的7个子项中,第3项为“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备付金的”。

  4月备付金存款近5000亿

  据记者不完全梳理,易生支付有限公司和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此前均有公开的处罚记录。

  据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官网,易生支付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去年曾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收到央行“对单位处人民币25万元罚款,并对1名高级管理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处罚;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则在去年8月因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5696.89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万元,共计人民币1785696.89元”的处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撰写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指出,我国支付服务参与者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仍为主力,非银行支付机构异军突起,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非银行支付机构243家。

  另一方面,对于支付机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持续保持了一贯的“高压”态势,此外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也进一步得到贯彻。近期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4月支付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已经达到了4995.04亿。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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