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红别家生意好 河南一男子砸店又砍人被判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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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红别家生意好 河南一男子砸店又砍人被判刑

2010年07月08日 17: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项城7月8日电(记者 贾亲亲)河南项城市一男青年在本地商城开了一家女子内衣店,因对面同行生意红火,为出恶气找人将同行店铺砸坏,不想人家不但不买帐,反而也将其店砸了,该青年遂又派人掂刀将店内老板的伙计砍成重伤。7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华某、王某、李某(累犯)、江某等四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缓刑3年、14年6个月、9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华某在河南省项城市商城开了一家专卖女子内衣的商店,开始生意不错,后来,崔某在其对面又开了一家内衣店,由于崔某经营有方,生意相当红火,华某看在眼里,气在心里,总想找机会教训教训崔某。

  2006年2月1日下午2时许,华某与李某、王某、江某等人在家喝酒,饭后华某开车把李某等人送回家,当他走到商城南大门与青年路交叉路口时,看到在商城南大门批发内衣的崔某店内顾客很多,而自己的店内顾客稀稀拉拉,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掏出手机给王某打电话让李某领人把崔某的店砸了,为他出出气。李某遂后便领人来到商城,从其他门面内拿一把铁锨到了崔某的内衣店将东西砸坏,崔某前去制止时,被李某等人打伤,尔后逃离现场,崔某之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当日下午3时许,崔某的内衣店被华某领的人砸后,崔某非常生气,于是,他找人将华某开的女子内衣店部分物品砸毁。崔某得知自己的内衣店被崔某方砸后便再次打电话给王某,让王某找几个人过去再教训一下崔某,当王领人赶到现场时,华某把携带的四把砍刀交给王某等人并指使同伙打崔某店内的伙计薛某,尔后王某等人围上去对薛某拳打脚踢,并用刀将薛某砍伤。尔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薛某之损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另查明,2009年4月16日晚上,项城某厂职工王某和杨某饭后坐出租车回厂,途经某酒吧门口下车买烟时与张某发生争吵,进而引起厮打。张某的亲属便给华某打电话,称有人在其店门口找其亲戚张某的事。华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赶到其店门口,质问杨某,因二人话不投机,华某上去打了杨某一耳光,杨某认为自己吃了亏,从旁边卖水果的摊上掂把菜刀过来找刚才打他的人,华某看到此情况后便指使本店职工殴打杨某。该酒吧的职工围上去将杨某打倒在地,杨某之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华某、王某、李某、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中华某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王某致一人重伤,李某、江某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在一起重伤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某在一起轻伤害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江某在一起轻伤害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华某、王某、江某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争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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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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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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