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男子专抢老太太金耳环 称“因记恨女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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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男子专抢老太太金耳环 称“因记恨女人”

2010年08月16日 11:4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0岁的北京人张某因多次抢夺老太太的金耳环被提起公诉。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开审此案。当法官问张某为什么实施抢夺时,男子张某竟然说,“我被女人伤过,我恨女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间,被告人张某先后十次趁被害人不备抢夺其金耳环,经鉴定,被抢耳环价值近14000元。被告人张某主要选择下午或者晚上刚黑天的时候实施抢夺,因为这个时候年纪大的人出来遛弯、买菜比较多。他把抢夺金耳环的地点主要选择在市场周边或健身休闲的地方,对象主要是老太太,因为他们年龄偏大,身体不灵活。

  在庭审中,张某并不认罪。张某交代说,“我只抢过两次金耳环,抢来后就卖给卖金饰的,钱都被我花掉了。”当法官问张某为什么实施抢夺时,张某竟然说,“我被女人伤过,第一次犯事时老婆就和我离婚了,我恨女人。”

  据了解,1996年,张某因犯票据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6年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1月12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与其原犯诈骗罪未执行完毕的罚金实行并罚。被告人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法院以抢夺罪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法官问道,“你上诉吗?”“我不上诉,我是男人!”被告人张某答道。(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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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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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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