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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交警涉嫌强奸KTV坐台女子案22日开审

2011年06月09日 13:40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备受关注的“交警强奸KTV坐台小姐”案,已经有了新进展。昨天,记者从鹿城法院获悉,交警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鹿城检察院起诉,法院已于昨日立案审查此案。本月22日,法院将开庭审理。

  今年2月11日凌晨4时4分,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陈某报案称:其表妹孙某,遭他人强奸,当事人在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99酒吧门口附近,强奸者已被其亲属抓住。

  当民警赶至现场时,发现报案人所称的强奸者是一个身穿花格子睡衣、身带酒气但神志清醒的男子。后经了解,该男子是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郑某。□张银燕 鹿轩

  考上公务员当交警

  郑某,28岁,籍贯平阳县。从他的社会经历看,此前,不管学业还是事业,他所走的路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小学至高中,郑某均就读于平阳当地的学校。在他17岁的时候,他以高分考上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就读本科刑事侦察专业。在大学里,因为各方面表现优异,他顺利成为一名党员。

  2006年,在大学毕业一年后,他成功考上公务员进入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交警。

  郑某是家中独子,在温州上班后,父母为他在鹿城区黄龙街道黄龙康城住宅区买了一套房子。平时这房子就郑某一个人居住。

  开高价请坐台女外出

  孙某,19岁,安徽宿州人,高中文化。

  今年2月初,孙某从老家来到温州,进入利玛KTV当坐台小姐。这不是孙某第一次来温,当她还在老家读书的时候,她曾利用暑假来过几次温州。那时候,她就在温州的KTV里当坐台小姐。

  2月10日晚上9时许,郑某与朋友共5个男子来到鹿城区飞霞路利玛KTV某包厢唱歌,他们叫了包括孙某在内的4名KTV坐台小姐,郑某点了孙某的台。孙某说,她陪郑某喝酒、唱歌、摇骰子不久,利玛KTV的公关阿平把她叫出去说:她陪的客人很不错,在交警队当警察,如果客人让她“出台”就跟着去。

  “虽然郑某开出2000元的价格让我陪他出去吃宵夜,但我还是拒绝了。”孙某说。当晚12时许,孙某拿到300元小费后,就离开包厢去另外的包厢坐台。

  宵夜后去往住处

  孙某说,她去别的包厢坐台后,郑某就不停地打她手机,但她都没接。大约过了20分钟后,她以为郑某已经走了,有人打她的手机,她没看就接了。

  电话还是郑某打的,让孙某陪他去吃宵夜。“那时公关阿平从手机里传出声音说有事让我去KTV门口一下,我到了门口后,阿平让我跟郑某去吃宵夜,并且说吃个宵夜又没什么事。”孙某说,阿平说着把她推到郑某身边,就这样她被郑某拉着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当时,郑某还约了两个同事以及社会上的几个朋友,一共七八个人来到鹿城区鹿城路海上天私家菜酒店吃宵夜。

  吃宵夜期间,郑某和孙某都喝了很多啤酒,吃到次日凌晨两点多的时候,他带着孙某先行离开。孙某说,当时她酒醉得不行,以至于不知道自己被郑某带回他位于鹿城区黄龙街道的家。

  “护送”回家被孙某朋友逮住

  郑某交代,孙某在他家大概呆了半个多小时。当他带孙某回家并在床上抱住孙某时,他是想与孙某发生性关系的,但是孙某因醉酒呕吐了,所以他就没有与孙某发生性关系。

  看着孙某一直吐,郑某就叫她回家。“她让我送她回家,我送她到市区隔岸路。”郑某说,因为在车上,孙某一直打电话,说的还是家乡话,他听不懂。

  车子到市区隔岸路99酒吧门口后,郑某让孙某下车,孙某不肯,让他开到隔岸路另一头。于是郑某拉孙某下车,孙某就蹲在地上哭,后来孙某的表姐、表姐夫及朋友赶至。孙某哭着说,自己被郑某欺负了。

  “她的朋友就打我,后来不知道是谁报的警,接下来民警就到了。”郑某说。

  孙某称,因为她喝醉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被郑某带回其家中。随后郑某不顾她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而那天,她还处于经期。

  7次询问拒不承认

  今年2月15日,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鹿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晚,当侦查员向他宣布刑拘时,他以强奸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在刑拘通知书上签字。3月2日,鹿城检察院对他依法批准逮捕。

  从被抓获至今,公安机关共对郑某做过7次询问笔录,每次他都拒不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

  郑某说,在利玛KTV包厢内,他提出给孙某2000元让她陪他去吃宵夜,孙某同意了,后来也是自愿出去的。因为事后孙某没有提起,所以他就没有给她事先说好的2000元。郑某坚称自己没有强奸过孙某。但他承认自己曾与孙某发生两性关系,时间是吃宵夜的时候,地点就在酒店的厕所内。

  而孙某的说法是,她并没有与郑某在海上天酒店的厕所发生关系,她也根本没有赚那2000元的想法,郑某的的确确在他家中强奸了她。

  测谎认定其有强奸嫌疑

  为确认郑某是否存在强奸孙某可能,公安机关采用先进测谎仪器以及多种测试法对郑某进行了测谎。

  在相关问题测试中,郑某就“你说自己没有强奸孙某实话吗?”、“你有动手打过孙某吗?”、“吃好宵夜后孙某有叫你送她回家吗?”、“你有在自己家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吗?”等8个问题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认定,郑某不能通过测试,他存在违背孙某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起诉书上,认定郑某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还有法医物证分型意见书、他的手机通话记录、当晚消费清单、多名证人证言、理化检验报告、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书等。鹿城检察院查明,郑某违背孙某意志,趁孙某醉酒之际,将其带至鹿城区黄龙街道黄龙康城家中,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

  【坐台女】

  他母亲让我当儿媳妇

  据孙某透露,案发后第二天,郑某的母亲带了几个男子约她和她的表姐、表姐夫在鹿城区水心一家茶吧见面。

  “我开始不愿意见他们,但是郑某的母亲在电话中边哭边对我表姐说只是见面道个歉,我才答应去见面。”孙某说,“见面后他母亲说事情发生了,是他儿子的错,让我当她儿媳妇。”

  孙某说,她当时就摇头说这事不可能。后来郑某的母亲还说要给她钱作为补偿,并且要求私了郑某强奸她的事,但她没有答应。

  在依法追究郑某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之外,今年4月,孙某已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郑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郑某父母】

  请求查清强奸一案

  案件发生后,郑某的父母向公安机关递交一份《请求查清郑某涉嫌强奸一案》的紧急报告。报告中指出,本案的报案人陈某是孙某的表姐夫。陈某曾于去年11月因酒后驾驶被当时查酒驾的郑某查获,并因此被处罚。郑某父母认为,由于此事陈某怀恨在心,事后他为报复,千方百计设计圈套陷害郑某。他们认为,2月10日晚上及次日凌晨所发生的事情,都是陈某事先安排,让孙某去引诱郑某。

  孙某说,她之前与郑某并不认识,而她也不知道在此之前她的表姐夫陈某与郑某有过什么矛盾纠纷。

  【公安民警】

  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

  该案发生后,相关帖子被网友疯狂转载,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

  有网友说,交警涉嫌强奸KTV坐台小姐的消息太雷人了,说是骇人听闻也一点不过分。

  对此,温州市公安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郑某涉嫌强奸坐台小姐只是他的个人行为,不能因为他的交警身份,从而对所有警察另眼相看。

  而自“交警强奸门”事件之后,温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民警参加娱乐场所活动事先要报告等制度,要求公安民警非因工作需要进入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事前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如果没有报告,一经查获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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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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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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