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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祖屋被误拆状告政府 部分指控被法院驳回

2011年06月17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事发塘厦 双方对赔偿问题达不成统一 目前部分指控被法院驳回

  正在外面,突然接到老村祖屋被人强拆的电话,等他赶到时,祖屋已被推倒。这些天,塘厦镇诸佛岭社区的刘先生说起一年多前自己祖屋被强拆的事时,仍然很激动。

  随后,刘先生为此将塘厦镇政府和所在社区居委会一并告上法庭,并质疑社区居委会将自家百年祖屋按简易房标准进行补偿的决定。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法院已驳回其两项诉求。

  人在外面 突然听说祖屋被拆

  据刘先生介绍,2009年10月20日,塘厦镇诸佛岭社区居委会组织拆迁队把他家位于大围古村的一间21平方米的祖屋拆除填土,还有三间祖屋被断水断电致使无法居住。

  刘先生说,当他得知消息匆匆赶到被拆现场时,“祖屋早已被夷为平地了”。他立即打电话要村干部到现场询问情况,并要求拆迁组的人员出示拆迁相关手续。

  但当时居委会拆旧建新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刘先生的祖屋本来是2002年该居委会与村民自建别墅合同所涉及的互换土地范围之内,只是手续还没下来,“拆错了”。

  矛盾缘由 赔偿标准无法达成统一

  “他家的祖屋本来是要拆的,但是相关批文当时没下来,就拆错了。”塘厦镇诸佛岭社区居委会书记刘爱国向记者坦承当时确实是误拆。刘爱国还表示,刘先生家的老房子被拆是按照《诸佛岭社区拆旧建新工作方案》实施的,而且社区拆旧建新工程所涉及的旧房90%都是按统一标准进行补偿的。

  事后,双方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展开协商,协商的重点就集中在如何赔偿的问题上。

  记者在刘先生还给你提供的镇村拆迁文件中看到,按照塘厦镇政府的规定,住宅的补偿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按居委会的补偿标准,钢筋水泥结构楼房最高也只能获得600元/平方米的补偿。

  而在协商时,居委会认为刘的祖屋仅能按灰沙瓦房3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而这样价格仅是镇政府的”简易房补偿标准。

  对于这样的补偿方案,刘先生无法接受,他要求居委会按照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但是居委会并未答应。经过一年多的四处奔走,至今仍然未果。

  状告政府和居委会诉求被驳回

  在数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去年1月,刘先生一家以塘厦镇政府及塘厦诸佛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违法拆旧建新等诉求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涉及多项诉求,法院还要求我分三次来起诉 。”刘先生介绍说。

  刘先生提供的已下达的前两份行政裁定书显示,因起诉日期不足60日的起诉情形,刘先生一家关于塘厦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被法院予以驳回。

  而对于违法拆旧建新的指控,法院则以刘一家没有证据证明该案中镇、社区共同实施拆旧建新工程,且属不是行政机关的居委会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刘的指控。

  目前,虽然法院的第三份裁定书尚未下达,但刘先生表示,他不会放弃。“我已经把我的诉求寄给了东莞市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看看他们怎么答复。” (记者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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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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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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