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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抚养一年半儿子非亲生 上法庭讨彩礼遭拒

2011年09月07日 10:38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亲子鉴定的结果是,抚养1年半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家住上海市闵行区的男子戴晔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前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妻子支付给他精神抚慰金2万元,归还彩礼费6万元。上海闵行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女方无须支付精神抚慰金、归还彩礼费,但需返还给男方抚育孩子的费用2万元。

  2008年春,戴晔在网上认识了女性陈二喜,两人在来往两个月后发生了性关系。10月,女方怀孕,两人登记结婚。登记这天,戴晔向女方家庭送上彩礼6万元。2009年7月,陈二喜产下一子,取名戴鑫。戴晔父母不仅承担了照料孙子的责任,还在孙子满月时送上金首饰4件。

  生育后的陈二喜辞去工作,天天在家上网聊天,还经常外出通宵不归。去年4月的一天,戴晔回家不见妻子,但电脑未关。他在电脑上发现妻子与网友间不堪入目的聊天内容。

  对妻子的品行产生怀疑后,戴晔抱着宝贝儿子去作了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鉴定意见:“排除戴晔为戴鑫的生物学父亲”,由此引发了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司法鉴定结果,准予戴晔与陈二喜离婚,双方离婚后,孩子随母亲共同生活,戴晔不需负担抚育费。

  至于原告讨要的6万元彩礼,法院认为这项诉讼请求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支持。法院还认为,本案被告的行为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情形,因此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因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养育非亲生儿子的责任,对其支出的抚养费,法院认为被告应予返还。在考察了当地生活水平后,法院酌定被告应返还给原告抚育费2万元。鉴于被告愿意返还给戴晔父母满月金首饰4件,法院对此予以支持。(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徐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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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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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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