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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将12岁女儿卖与人为妻 受害女或丧失生育能力

2011年09月20日 14:47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平坝县一名29岁的妇女,将自己年仅12岁的女儿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31岁的男子为“妻”。在“媳妇”回娘家后,“婆家人”竟上门强行“接人”,由此,这起案件才浮出水面。

  昨日,平坝警方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拐卖儿童案。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犯人均被警方抓获。

  外甥女失踪

  原是被母亲卖了

  蔡艳菊系平坝县乐平乡旧院村人,今年29岁。她与齐伯乡的罗某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16岁那年,蔡艳菊偷食禁果怀孕后,生下一名女婴,后取名为赵某。女儿4个月大后,蔡艳菊将女儿托付给住在齐伯乡的哥哥罗某抚养,自己便到外省打工去了。其间,蔡艳菊偶尔回家,也带女儿回旧院村一起居住,外出打工后,又将女儿交给哥哥罗某。

  12年一晃过去了。

  去年7月份,蔡艳菊再次回到家中。此次回来,她对哥哥罗某说,她要带孩子到城里的饭店去打工。7月24日,蔡艳菊便将12岁的女儿赵某带走。此后,罗某再也没有见到外甥女,也没有她的消息。

  最初,罗某打电话问蔡艳菊时,蔡闪烁其词,称女儿赵某在平坝县城给人洗碗。但罗某找到蔡说的餐馆后,并没有赵某的身影,后蔡又说赵某在贵阳花溪湖潮乡,但未说具体位置。

  后来,在罗某的追问之下,蔡艳菊只得说出了让人震惊的实情:她已将12岁的女儿赵某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花溪区湖潮乡徐明珍家31岁的儿子赵忠云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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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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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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