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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银行卡被冒名异地取款 状告银行获赔付损失

2011年10月13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郑州10月13日电(贾真真)自己在本地办理的银行卡却被人从异地冒名取走近万元存款,因与银行多次交涉未能解决问题,河南省许昌市的马红亮无奈之下将银行告上了法庭。今日,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银行答应赔付原告损失。

  2008年9月2日,马红亮在许昌市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于次年9月在该银行建设路分理处存入1万元人民币。没有料到的是,2009年10月9日,当其欲从银行取款时发现,一万元存款不翼而飞。经查,是有人利用复制的银行卡在江西赣州冒名取款,分5次取走了9900元,异地手续费99元。

  在多次找银行协商未果之下,马红亮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存款及利息,诉讼费由银行承担。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银行卡设有密码,密码泄露以及钱被取走是原告疏忽所致,应由其本人担责。而原告则认为,银行是储户存款的保管人,若非本人或者本人授权他人,银行不能允许取款,否则,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10月9日,经许昌市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答应一次性支付原告9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银行卡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前者不易仿制,后者却极易被仿。法院工作人员提醒,取款时应留意ATM机是否设有多余装置或改装痕迹,若有可疑应放弃使用,在申请银行卡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严格跟进,拿到卡片后应设置安全度较高的交易密码,严防密码被盗。

  另外,也应妥善保管好ATM机的取款凭条、刷卡消费单据以及账单等信用卡原始凭证,保存一段时间后定期销毁。既避免泄露个人信息,若发生纠纷,这些单据都可成为证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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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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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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