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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盗公司电子产品 自己当老板销赃被刑拘

2012年04月28日 09:3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在中关村某卖场工作的张某,利用公司库房的管理漏洞,被控在一年内盗窃东家电子产品价值数十万元。为了销赃方便,他甚至还在另一电器卖场租下了一个柜台,销售赃物。昨天记者获悉,张某及另一名同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今年4月10日,海淀区某卖场商户老板李先生报案称,从去年七八月份起,公司的库房每隔几天就莫名其妙地少几样东西,因公司每日流水数万元,他以为自己记错了,所以未在意,但他最近发现,丢的东西越来越多。报案当天,有人告诉他,在另一卖场内的某专柜内出售的商品,与自己丢失的种类及型号一样,而该专柜与自己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他于是向中关村大街派出所报案。

  警方经现场勘察发现,李先生公司的库房门锁没有被撬痕迹,初步推断是一起内盗作案,很有可能是公司员工内外勾结作案。警方调取库房监控发现,每隔几天,就会有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随身携带一个黑色背包进入库房。民警认定,“背包男”具有重大嫌疑,且极有可能再次作案。

  4月18日,“背包男”再次出现在库房,在将自己的背包装满后匆匆离开。为查清其销赃渠道,民警紧跟其后。背包男离开库房后来到另一电子卖场,将包内偷来的键盘鼠标等电子产品拿出交给销赃专柜的一男子。随后民警将盗窃嫌疑人张某及销赃嫌疑人一同抓获。

  经辨认,事主李先生认出,“背包男”竟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张某,销赃柜台内,摆满了张某从公司库房偷来的物品。

  张某交代,他发现公司库房的库管常因忙其他的事不能专心看管,他便起了贪念,利用库管不在的时候盗窃。为了将赃物变现,他还从老家叫来表弟,在另一卖场租了柜台,专门销售自己从公司库房偷来的东西。在一年的时间里偷盗物品价值数十万元。

  目前,嫌疑人张某等二人均对自己盗窃及销售赃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周鑫)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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