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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凌晨酒驾闯入人行道致2死2伤获刑1年半

2012年05月22日 15:17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凌晨醉酒的黄某在超车过程中,闯入人行道撞伤4名路人,其中两人因医治无效死亡。今天上午,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据指控,2011年9月1日5时57分许,被告人黄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沿本市环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古井桥南侧约100米处,在超越同方向陈某某驾驶的小轿车时,驶入道路东侧人行道,车前部碰撞到在人行道上步行的被害人杨某某、王某余、王某芝、邱某某,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某报警,后交警赶至现场将黄某带回处理。

  杨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王某余于2011年9月23日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外科手术,后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多发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芝、邱某某的伤情均构成轻伤。王某余死亡后,其亲属不同意对其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近亲属或被害人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共计赔偿583493.02元(已付538493.02元,尚欠45000元),被害人近亲属或被害人均对其表示谅解。庭审中得知,黄某已赔偿近57万元。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遇情况操作不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黄某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当庭认罪,并无异议。法庭当庭判决,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鲁岩 何芳芳)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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