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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冒领身份证被确认死亡 法院复查或撤销原判

2012年05月25日 17:1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4日,广东惠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调查情况,法院确认聂发忠死亡,其本名为“聂华忠”;死者被人冒名申领二代身份证。

  据通报,2012年4月下旬,申诉人何春花(系何寿成之女)及其委托代理人胡国珍(湖南群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市中院立案庭递交了再审申请书,称惠州中院原审判决认定何寿成犯故意伤害罪的依据是何寿成、何林清殴打聂发忠致其受伤死亡。现有确凿证据证明聂发忠不但并未死亡,而且于2010年10月20日在宁远县公安局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何春花认为,原审案件中被害人聂发忠并未死亡,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重大错误,应当依法撤销原判,进行再审。

  收到申诉材料后,惠州中院立案庭即安排专员调取原审卷宗材料进行复查。5月4日上午,惠州中院立案庭、刑庭及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组成复查工作小组进行调查、核实。侦查人员找到死者所在村的村委书记、邻居和其父亲聂友甫等人进行询问,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案死者尸体照片进行辨认,均确认死者本名就叫聂华忠,与判决书中的被害人“聂发忠”系同一人。关于死者聂华忠被人冒名申领二代身份证情况,湖南当地公安机关已在着手展开调查。至于原审判决中为何聂华忠被错写成聂发忠,警方的解释为,湖南人的口音里面,本来这两个字就是混用的,其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写的是聂华忠,但常常被人说成是聂发忠。(惠中宣 黄礼琪)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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