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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性侵儿童案近半为熟人作案 父母监护不力

2012年06月01日 15:1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近3年,朝阳检察院共受理24起猥亵儿童案件,平均每年8件。虽然被告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半不等,但留给父母、孩子的是心理上难以弥合的伤害。朝阳检察院对这24起案件进行分析后向社会做出预警和提示。

  熟人作案竟占了一半

  猥亵儿童案件中的儿童是指不满14岁的男孩和女孩。从朝阳检察院3年的案件统计情况看,2至4岁的有4起,5至6岁的有7起,年龄最大的受害儿童12岁。24起案件中有22起侵犯的对象都是女童。而这些案件的被告人为邻居、亲戚、朋友的占到了案件总数的50%。

  有一个两岁的女孩,刚会说话,妈妈在院里洗衣服,小女孩就跑到邻居家玩。因为是夏天女孩穿得较少,男邻居产生冲动,对女孩进行了侵犯。孩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回来也没有马上告诉母亲,但总是说疼,后来母亲意识到孩子被侵犯才报警。

  还有一个5岁女孩,平时被父母托付给20岁的表叔照看。表叔在小女孩外出去小花园玩的过程中对小女孩进行了侵犯,父母后悔不已。

  一名北京籍的6岁女童,其继父趁孩子妈妈不在家中将女孩猥亵。孩子妈妈回来后非常气愤,很后悔为什么把女儿单独放在家里。为了女儿,母亲坚决要求和孩子的继父离婚,并报警。

  父母监护不到位有漏洞

  检察院调研发现,家长无力监护或长期不尽监护职责,疏于管理、庇护和教育是女童遭受侵犯的重要原因。

  在30个被猥亵的女童中,被害人只有3名是北京籍,其他27人均是外地来京子女。家中一般都是两个以上的小孩,父母忙于生计很少照管到自己的孩子,致使孩子在外面玩时受到侵犯。

  一名61岁的被告人见到4个女孩在空地的废旧汽车上玩耍,便主动上前抱她们上来,在抱的过程中他将手伸进女孩的衣服。如此连续三天,女孩们发现不对回去和父母讲,被告人才被抓获。

  一名19岁保安员,一天值班碰到一个9岁的女孩在找洗手间,他看到女孩的妈妈在大厦的门口等着,没有跟进来,就尾随女孩进了洗手间,对女孩实施了猥亵行为。

  在某广场上,一个保安员见很多漂亮的小女孩在玩轮滑,他趁小女孩摔倒时假装去扶,趁机对小女孩进行侵犯。刚开始的时候女孩和家长都没有在意,连续几天之后才发现他的险恶用心,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

  作案者大多文化低自控差

  24名被告人中,有6名北京籍的被告人,其余18人均是外地来京人员,身份均是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盲和小学文化占大多数。

  他们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繁华的北京,环境的差异、不懂法、再加上黄色光盘的引诱,导致他们控制力下降。

  一位父亲带女儿去一家便民超市买东西,父亲为了锻炼小女孩,就交给她钱,让她进去买一盒酸奶。女孩进到超市不到3分钟,就被一个65岁的被告人强行侵犯,原因竟然是他刚看完黄色光盘。最后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注意保护和心理救助

  朝阳检察院检察官付晓梅表示,社会、学校和家长应合力加强对孩子防范性侵犯方面的教育。

  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避免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并向孩子教授自我保护的知识,避免利诱;遇到侵犯要学会呼救。

  对于受害儿童,父母要进行心理开导,必要的时候可以求助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也可通过设立校园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机构进校园等活动,使隐性案件的受害儿童可以及时得到专业救助,将案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避免这些孩子长大之后在性取向和生理方面出现问题。(张蕾)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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