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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首度发布“非公企业涉诉案件审判白皮书”

2012年09月20日 2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上海9月20日电(记者陈静)上海法院系统20日首度发布“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非公企业)涉诉案件审判白皮书”。

  这本由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审判白皮书显示,2011年,在该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中,涉及非公企业的高达78%。合同纠纷是非公企业涉诉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数量占非公企业商事案件的九成以上;同时,群体性纠纷明显上升。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使得法律适用受到困扰。

  黄浦区处于上海中心城区,由原来商业最发达的卢湾区和黄浦区合并而成。如今的黄浦法院在申城法院商事审判上作用举足轻重。

  从改革中破茧而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当前仍面临各种认识误区、法律障碍和体制束缚,纷争大量出现。此番出炉的白皮书意在加强法院与非公企业之间良性互动,促进非公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这份白皮书详细分析了非公经济企业涉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非公企业设立过程中,投资者设立非公企业不规范使得投资权益难以保障;非公企业股东虚假出资现象泛滥,严重威胁市场诚信。

  在非公企业经营过程中,“家长制”、“家族制”管理模式,使得不少公司治理出现治理失衡现象;由于股权高度集中且结构单一、亲缘化,非公企业一旦需要扩大规模,往往就会面临各大股权主体的利益争夺与决策斗争,也会因为认识的差别引发矛盾,使发展受到严重阻碍;此外,忽视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融资可能带来的风险也会造成不良的连锁反应等。

  黄浦区法院发现,很多中小型非公企业对法律及法律服务重视不够,只有在出现问题并无法自行解决时,才被迫将其交给律师,希冀以法律手段解决。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为此,黄浦区法院副院长陈建伟建议,没有能力设置法律事务部的小型非公企业,可以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于规模较小,法律业务较少的企业,可联合成立法律互助会,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保持较为紧密的联系。

  “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涉诉案件审判白皮书”亦提出规范非公企业经营的对策与建议,包括,规范公司设立行为,避免瑕疵设立的法律风险;完善非公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拓展非公企业融资渠道;以及培养企业法律自助意识,谋求长远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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