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美术老师组织学生高考作弊获刑2年

2012年11月26日 10:4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为提高自己的学生高考升学率,都江堰老师唐华从网上购买高考答案和高科技电子作弊器材,并将其发给班里一同参考的18名学生。

  但他没想到的是,作弊被发现后不但断送了学生的前程,也让自己获刑。昨日,记者从都江堰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判决唐华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为提高学生升学率老师四处找“答案”

  都江堰某中学美术老师唐华,一直想提高自己艺术班学生的升学率。今年5月,随着高考越来越近,唐华觉得班里的同学文化课成绩离考上理想大学仍有差距。

  于是,放学之后,唐华开始为学生寻找“走捷径”的方式:5月中下旬,唐华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批具有发射、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笔、信号发生器等作弊器材。同时,他还通过网络与一名自称能搞到高考试题的网友取得联系,并决定高考当天从他那里购买答案。

  一切准备就绪后,唐华私下与所在艺术班的学生沟通,暗地宣传作弊事宜。随后,该班先后有18名学生加入了唐华的作弊团队。

  同时,这18名学生以1-2万元不等的费用,在唐华处购买了接收信息的签字笔形作弊器材。在高考考场确定后,唐华又在考场附近的两个居民小区,租了个出租房作为答案发送基地。

  电子笔发“蓝光”作弊学生全被发现

  6月7日,高考开始后,唐华将从网上购买的属于国家绝密信息的“高考参考”,一一发送给考场上的18名考生。

  但到了6月8日的文科综合考试时,监考老师发现其中一名男考生使用的笔,竟发出了蓝色的光。监考老师立即对这支笔进行检查,发现这是一支通过微型显示器接收文字和字母信息的电子笔,唐华等人的作弊行为暴露无疑。

  日前,都江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考试题及其答案在考试前及考试过程中,属于国家绝密材料。唐华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使属于国家绝密级的高考答案被不应知悉者知悉,且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严重破坏了国家高考秩序,其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余行)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