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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穿结婚登记时情侣装在法院办“离婚仪式”

2012年11月28日 11:00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纪念曾经爱过 见证新的开始

  一对男女在法院举办“离婚仪式”

  一对男女穿着喜庆的情侣装,并当场交换戒指,看到这样的场景,很多人会联想到他们是去登记结婚的。但恰恰相反,这对男女是来协议离婚的。前天,这戏剧化的一幕就出现在镇海法院。

  林女士,今年38岁,重庆人,2010年8月和同是重庆人的曹先生在应聘镇海一家公司时相识,此后两人经常往来。因为两人均已离异,渴望组建新的家庭,于是在相识两个月后,他们就登记结婚了。

  林女士曾留学海外,观念比较开放。她提议家庭开支实行AA制,如果一方或双方对婚姻不再感觉幸福的时候,可以随时提出分手。曹先生此前在外资公司工作多年,对这种婚姻模式也比较认可,两人一拍即合。

  婚后他们在镇海租房居住。因为两人都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曹先生经常出差,而且两人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的方式也有很大差异,慢慢地出现了不少矛盾。他们曾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但没啥效果。

  于是两人协商做不成夫妻就做朋友,并决定搞一个“离婚仪式”,纪念他们曾经爱过。两人决定向法院起诉,在法官见证下结束这场婚姻。

  前天,两人穿上了登记结婚时穿的情侣装,并佩戴了婚戒来到法院。签完离婚调解协议,两人还当着法官的面,互换了戒指,友好地握手,表示以后还是好朋友。

  案件承办法官称,这是她所办的最简单、最不纠结也是最温馨的案件。

  在和法官告别后,两人一起去饭店赴离婚宴,邀请几位好友共同见证,宣告人生的重新开始。(记者周琼 通讯员上弦月)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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