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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主撞警车逃逸22小时 广州交警借微博寻线索

2012年12月05日 15:1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是“归案”,不是“投案自首”

  广州交警认定肇事者行为为“妨害公务”,并提醒各位驾驶员:拒绝检查并逃逸将受到更严厉处罚

  “疯狂宝马撞开警车逃逸”续闻

  广州一辆宝马车在3日凌晨撞开警车逃逸,车主在22个小时后归案。4日下午,广州市交警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中透露称,虽不能确认宝马车主李某属于酒驾,但鉴于其妨害公务,他将受到比酒驾更严厉的处罚。此外,交警部门目前认定李某是“归案”,而不是“投案自首”。

  由于李某当时没有经过酒精测试就已经逃逸,其落网已是22个小时之后,“吹波波”已经没有意义,因此很难判断其当时是否酒后驾驶。但是,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其妨害公务,并对其刑事拘留。记者了解到,妨害公务罪的处罚比酒驾更严厉,酒驾只是拘役,妨害公务罪将被判实刑。“交警部门将通过此事告诫广大驾驶员,拒绝接受交警检查而逃逸,将会受到比原来更严厉的处罚。宝马车主的违法行为不应被效仿。”交警部门负责人说。

  “现在只能说他是‘归案’,还不能说是投案自首,这项工作有待法院的认定。”交警部门说。在李某落网前,专案组民警在其居住的金沙街进行了十多个小时的走访,集中所有警力对李某可能藏匿的十余个小区逐一排查确认,并对其亲属和朋友进行劝说工作,事发路段的电子监控系统对该案成功迅速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微博也在这次事件中立了大功。事发当晚,广州交警的官方微博就将宝马车及其车主的照片发布出去,并首次在微博上发布“协查通报”,此后交警部门收到很多市民提供的线索。(记者黄亮、通讯员交宣)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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